1、組織機構代碼。
2、證上的代碼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它是每個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團組織頒發壹個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機構頒發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其作用相當於單位的身份證號。
擴展資料:
申領
各類組織機構,包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區新疆機構、國外、港澳特別行政區及臺灣非政府組織的駐疆機構和其他依法設立的組織機構應當自批準成立或核準登記之日起30日內?。
持有關批準文件或者登記證書,到批準成立或者核準登記的機關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代碼登記,領取代碼證 。
遺失補辦
遺失補辦需在當地任壹份地市級以上報紙刊登遺失聲明,列明機構名稱、機構代碼機構地址、有效期限和所遺失代碼證的正副本電子副本IC卡,憑報紙到原發證部門補辦。(資料齊全的,三個工作日辦結)
百度百科-組織機構代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