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登記檔案轉移的通知函;
2.原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信息轉移手續;
3.原舊地址的技術監督局註銷舊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4.辦理地稅變更;
5.辦理國稅變更。
公司註冊地址變更流程:
1.準備相關材料:包括公司章程修正案、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新舊地址的房產證等。
2.向工商部門提交變更申請:攜帶準備好的材料,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公司地址變更申請;
3.變更信息公告:經工商部門核準後,按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公司地址變更信息;
4.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憑工商部門的批準文件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
5.變更其他相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賬戶等。,並根據新地址重新辦理相關證照;
6.通知相關單位:通知公司合作夥伴、客戶等相關單位地址變更,以免影響正常業務往來。
綜上所述,公司註冊地址的轉移需要經過五個步驟:首先向新地址的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檔案轉移通知書,然後在原登記部門進行信息轉移,再註銷舊地址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分別在地稅和國稅部門辦理稅務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