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
股東是投資者或股份公司的投資者。
按照股東的地位可以分為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是指享有股東權利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性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普通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持有人,有權參加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他們也指其他合資企業的投資者。
成為公司股東的實質條件和形式條件
1.有成為公司股東的真實意圖。這是確定股權或股東資格的首要標準。由於出資是壹種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應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這個真實意圖,自然不應該承認他們是股東。因為意思表示實際上是當事人的主觀心理狀態,缺乏直接判斷和審查的可操作性。因此,能夠反映真實意思表示的外部證據在股東資格認定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這類證據主要包括:公司成立前的投資協議內部約定、簽署的公司章程、相關股東的證言等。此外,如果當事人實際享有並行使股東權利,如重大決策權、選擇管理者權等,從這種外在行為可以推斷其具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
2.出資義務的實際履行。實際出資是股東對公司最重要的義務,是必要的前提和物質基礎,是確認股權和股東資格的重要標準。對於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公司等要求其補足出資,並通過法定程序拒絕行使股東權利或者取消股東資格的。當然,未出資的股東在依法進行補充出資後,仍然可以恢復其股東權利。
3.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在公司章程中記載為股東,並確認受公司章程約束。
5.取得公司出具的出資證明書。
6.記錄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
7.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為股東。
常見的公司登記類型有:有限責任公司、無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1.首先,有限責任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責任,顯然意味著承擔有限責任。例:企業倒閉,外債200萬元,而公司註冊資本只有654.38+0萬元。妳只需要把公司的資產還清,就不會追求個人財產了。無限責任公司(即個人獨資企業),無股東,無註冊資本,但明顯承擔無限責任。比如賠償公司財產,會調查個人財產。
2.其次,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其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得少於二人,發起人不得少於二百人,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因為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須是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不是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壹般稱為“股份公司”。
3.最後是有限合夥: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與有限合夥相反,所有人都有無限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