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看招聘單位的具體要求。考公務員肯定會考察考生的政治背景,是否有不良犯罪記錄等問題。如果這些方面有問題,就不會錄用妳。另外,考公務員也有壹定的要求。
壹、公務員政審的兩種形式
1.面審:招聘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部門派專員到擬錄用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走訪,通過查閱人事檔案、約談該人選的部門領導和直接主管等方式,最終形成政審報告。
2.函審:招聘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部門通過發公函的方式調取擬錄用人員的檔案,通過檔案完成政審。
二、公務員政審的內容
1.公務員政審的內容主要包括體檢合格人員和考試合格人員。
2.主要是審查合格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和工作作風。
3.而且還要考察他的基礎能力和應用能力。
4.另外,還有工作效率和福利。
最重要的是工作態度和精神。
公務員政審是整個公務員錄用過程中的重要壹環,只有通過政審的人,才符合錄用條件,才能正式上崗。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資格條件。
法律依據
公務員錄用條例
第十九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六條公務員錄用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發布招聘啟事;
(2)報名和資格審查;
(3)考試;
(4)體檢;
(5)檢驗;
(6)宣傳;
(七)審批或者備案。
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第十八條報考公務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不滿三十五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調整。
報考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人員。從事行政機關工作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資格條件。
第三十二條招錄機關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對報考資格進行復試和考察。
第三十三條報名資格復審主要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實現“兩個保障”、熱愛中國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的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不符合公務員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考生,不得確定為考生。
第三十五條應當組成調查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考察、嚴格審查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並且還可以根據需要進行延伸調查,從而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情況,如實撰寫調查材料。調查是選擇最佳候選人的主要依據。調查對象所在單位(學校)或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相關情況。
省級以上(含副省級)招錄機關可開展差額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