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要推進結構調整,糾正要素配置扭曲,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以增量改革推動存量調整,在增加投資的過程中優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在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基礎上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是優化產權結構,國家推進與民主推進、政府宏觀調控與民間活力相互促進;是優化投融資結構,促進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再生;是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素質,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就是優化分配結構,實現公平分配,讓消費成為生產力;是優化流通結構,節約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經濟總量;就是優化消費結構,實現消費品不斷升級,不斷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 * *。
二、改革的目的(供給側改革):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從生產領域加強優質供給,減少無效供給,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使供給體系更好地適應需求結構的變化。
第三,改革措施:
1,宏觀經濟政策要穩,要創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使兩者相互配合,共同努力。2015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2016年宏觀政策提出的具體要求,釋放了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穩定宏觀經濟環境的重要信號。
當前,世界經濟貿易低迷和國際市場動蕩對中國的影響加深,與國內突出的深層次矛盾疊加,增加了實體經濟的困難,增加了宏觀調控面臨的困境。2015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加強定向調控、相機調控,以結構性改革促進結構性調整,實施有效措施穩定市場,新動能加快形成,就業擴大、收入增長、環境改善給群眾帶來諸多實惠。在這個過程中,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不可或缺。
2、產業政策要準確,準確定位結構改革的方向:
中國整體經濟結構不斷優化,經濟發展正在加速向以第三產業為主的形式轉變。然而,在產業結構明顯改善的同時,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
壹方面,第三產業的升級潛力還是很大的。與歐美等發達國家70%以上的第三產業相比,我國第三產業占經濟總量的比重仍然較低,不到50%。
另壹方面,我國工業體系中傳統產業眾多,新興產業的增長難以彌補傳統產業的衰落,內部結構性矛盾十分明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這為中國未來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指明了方向。
第三產業內部結構明顯改善,整體水平明顯提高,服務領域不斷拓展,逐漸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壹。金融業和房地產業成為推動第三產業發展的主要力量;傳統服務業在第三產業中的比重下降,金融保險、計算機服務、物流配送等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社會化養老、休閑旅遊、社區服務等新型服務業越來越受到關註。
3.微觀政策要積極,激發企業活力和消費潛力;
2015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微觀政策要活”。實現微觀政策靈活,需要改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消費潛力,激活政策激活微觀經濟,充分釋放生產消費活力和內在增長潛力,開創經濟發展新局面。微觀經濟學是經濟形勢的“晴雨表”,是發展的“推進器”。是激活微觀經濟政策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積聚發展新動能的現實需要。做好微觀工作,提質增效,對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我國經濟發展轉型升級非常重要。
微觀市場主體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經濟發展的不竭內生動力。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市場活力沒有被充分激發的壹個關鍵因素是政府對市場主體幹預過多。因此,實現“微觀政策要活”政策目標的重要途徑是加快簡政放權,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政府職能轉變要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基本思路,把該放的放開,該管的管好,該服務的服務到位,真正做到“放水養魚”,激活微觀經濟。
(1)加強經濟領域的權力下放;
放權要避免各部門“壹刀切”,適度向經濟領域傾斜。此外,簡政放權要更加註重從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的角度進行整體部署,全方位給企業松綁,避免出現抓大放小、抓實放虛、抓別人抵消改革紅利等各種行為,切實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
(2)放權要向小微企業和服務業傾斜;
政府應從兩個方面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支持。
壹是降低門檻,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證照和資質,給小微企業更多的“準生證”;
二是服務優,在金融、財務、人才培養、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偏向小微企業。,並適當給小微企業“餵點奶粉”,切實讓新註冊的800萬家小微企業盡可能活下來,進而帶動新壹輪的“大眾創業”、“草根創業”。
(3)通過在社會領域簡政放權,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社會領域的簡政放權不應該止步不前,而應該齊頭並進。
壹是進壹步放寬民間資本的準入限制,鼓勵民間資本彌補政府不足,加大對教育、養老等社會領域的投入;
二是要對社會領域的各類鑒定、標準、認證、收費進行全面評估。該保留或下放的項目要保留或下放,該取消的盡量取消,最大程度給企業“松綁”,有效降低市場門檻;
第三,轉移支付制度改革要跟上,讓地方政府有能力、有積極性跟上中央簡政放權的步伐,為避免社會領域“中梗阻”、打通“最後壹公裏”提供有力支撐。
4.改革政策要實事求是,加大力度推進改革;
適應和引領經濟新常態,需要保持和增強戰略定力,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論述,加快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敢於啃硬骨頭、涉險灘,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培養壹大批改革推動者,堅定不移推進改革,最大限度釋放改革新紅利。
當前,全球經濟仍處於國際金融危機後的深度調整期,不穩定因素較多。進入新常態的中國,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問題、新挑戰。在周期性和結構性因素的影響下,經濟增長趨於放緩,進入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特殊時期,到了爬坡過坎的緊要關頭。
與此同時,經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包容、不可持續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統籌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每壹項任務都不輕,改革任務十分艱巨。化解產能過剩風險、增強結構調整動能、釋放創新驅動潛力、保障民生預期等關鍵問題,仍需通過切實的改革來推進。
不深化改革,發展就難以有活力、有成效、可持續;不深化改革,存在的問題可能更嚴重,甚至不能完全排除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改革過去是、現在也是中國最大的紅利,改革仍然是中國發展的最大動力和關鍵舉措。為了推動中國經濟發展,我們必須培養千千的改革推動者,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堅決打破各種利益的藩籬和體制機制的弊端,充分釋放改革的新紅利。
5.社會政策要支持,民生保障底線要守住: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思路,要落實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社會政策要配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尤其是過剩產能的淘汰,必然會影響壹部分群體的就業和收入,但這是必須邁過的壹道坎,是必須經歷的痛苦。因此,應充分發揮社會政策穩定器的作用,守住民生底線。特別是要著眼於底層,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務,為結構性改革創造穩定良好的社會環境。
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從全局高度重視就業問題。要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真正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選擇有利於擴大就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
①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實施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保障政策。公共財政要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傾斜,財政支出要逐步向民生領域傾斜,加大對弱勢群體的支持力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和促進就業。促進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減輕企業稅負,充分發揮其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的作用。
完善和落實優惠政策,促進大學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實施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支持政策。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小微企業發展,加大對自主創業的支持力度;落實扶持政策,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就業。通過優惠政策和就業服務,支持勞動者自主擇業、自主創業。
②努力促進重點困難群體就業;
做好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群體就業工作。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繼續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工作;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快新型城鎮化發展,為農村勞動力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要加緊消除流動就業的體制性障礙,進壹步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和勞動維權“三位壹體”的工作機制。
同時,要積極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就業援助。建立和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確保就業困難群體壹出現就得到援助就業。推進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支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做好婦女就業工作。
③加強配套措施改革:
壹要全面提升就業能力。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和技工院校示範校建設,構建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和現代技術教育培訓體系。重點支持急需行業技工培訓,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完善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加強就業培訓,加快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完善社會化職業培訓網絡。
二要提高就業服務能力。要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全面實施就業失業登記身份證識別制度,建設城鄉人力資源基礎數據庫。要加快形成統壹、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促進就業和配置人力資源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建設,促進信息資源共享。
第三,要加強工人防護措施的建設。完善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促進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提高小微企業與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行質量。擴大集體合同制度的覆蓋面,提高集體協商的有效性。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強化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全面推進“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各種違法行為預防預警和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有效應對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特別是要努力實現企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資基本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