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委、辦、局、總公司,各高校人事(幹部)部門,各人民團體人事(幹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確保我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2014年北京市職稱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時間要求
(1)2014年北京市高、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各系列資格審查、評審、備案工作於2014 12 31前完成。
(二)承擔各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評審服務機構,應在評審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評審結果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項技術辦公室驗收。
二、專業實踐考試要求
(1)由於國家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國家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國家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國家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每年第三季度實施,請相關專業考生在申報年度前提前參加考試。
(2)申請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資格時,請提供2011 -2013年期間的專業實踐考試合格證明、2013年底前取得的職稱外語證書或2013年外語成績。
三。申請材料的要求
(壹)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人員按原要求填寫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電子版可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網址:www . bjr bj . gov . cn/download);申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復審的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申報,初審合格後,使用申報系統生成並打印申報表(網址:www.bjrbj.gov.cn/bjpta)
)。
(2)申請人打印申請表時,要求使用A4紙。建議雙面打印,多頁申請表必須加蓋騎縫章;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書、業績證明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印章,然後按要求提交給相關職稱評定或考試機構。
四。委托評審的要求
(壹)中央在京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北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必須經所在單位同意並出具相應的委托評審函,方可按照北京市職稱評審的有關要求申報。
(2)北京市所屬專業技術人員申請2014翻譯系列職稱評審,由單位初審推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委托中國外文出版發行管理局進行評審;對正在援藏、援疆的申請人,可免除外語職稱、計算機職稱和論文答辯要求,直接在北京申報並參加職稱評審,或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並出具委托書後,在援疆地區參加職稱評審。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要求
(壹)按照《關於轉發:的通知》(京研資發[2065 438+03]300號),2014年北京市職稱評審工作按新的收費標準收費。請各評價考試服務機構做好收費許可證變更和收費標準公示工作,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2014北京市采用新的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系統的使用和技術支持請咨詢12333,具體政策和應用請咨詢附件1-4公布的相關評估服務機構。
(三)北京市職稱的分配和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組建以本通知為準,其他單位不得在北京市組織職稱評審及相關工作。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