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關註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情況通報等信息,迅速排查本企業員工是否有與確診病例軌跡重合人員;
迅速排查近14天內是否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京人員;
對涉及進返京人員完成登記建立臺賬並滾動摸排更新,嚴格把控風險人員不得進入復工復產場所。
發現涉疫人員應第壹時間報告屬地疾控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並按規定采取管控措施。
二、嚴格落實會議防疫責任。
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持續取消、壓減會議、論壇、培訓等聚集性活動。
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加強會議活動管理,提倡以視頻形式舉辦。
迅速排查會議活動情況,嚴格相關審批和紀律要求,嚴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人員進京參會,會議期間實行閉環管理,人員不得外出。
三、嚴格落實日常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落實“掃碼、測溫、壹米線”等各項日常防控措施,加強環境通風消毒、人員教育管理等,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強來自中高風險地區及境外進口貨品的疫情防控。
加強對本企業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貨物及境外貨物(含產品、零配件原材料等)的疫情防控,開展全方位排查。
嚴格落實《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生產經營場所環境檢測工作指南》《進口非冷鏈貨品的常態化疫情防控指引》《關於進壹步規範和加強工業企業進口貨品常態化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堅持“人、物、場所”同防,充分發揮常態化核酸檢測“前哨”作用,適當增加環境常態化核酸檢測頻率和取樣點位範圍。
五、加強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
落實“四早”要求,企業發現涉疫情況後應第壹時間報告屬地疾控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同時迅速啟動企業疫情應急預案,堅決避免疫情擴散。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