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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湖北黃岡黃梅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教師資格證# 導語 無 從黃梅縣人民政府獲悉,2021年春季湖北黃岡黃梅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請相關人員仔細閱讀,具體詳情如下:

根據湖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精神,現將我縣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認定範圍、對象

 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權限,黃梅縣教育局只受理本行政區域內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的申請,且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壹種教師資格。認定範圍包括:

 1.戶籍所在地為黃梅縣的社會人員(現場確認須提供戶口本原件或個人戶口登記表原件);

 2.居住地在黃梅縣的社會人員(現場確認時須提供申請人黃梅縣居住證原件且在有效期內)。

 二、申報條件

 1.基本條件

 已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之內或符合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人員。

 2.學歷要求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及以上;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及以上;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為中專及以上。中專僅限湖北省教育廳批準的具有舉辦學前教育專業資格的學校。

 3.普通話要求

 申請語文學科、小學全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4.體檢標準

 申請人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資〔2002〕3號)規定執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執行。體檢表需粘貼與申報壹致相片(註:體檢表自行下載正反打印成壹張紙,幼兒園教師體檢要避開生理期體檢,體檢必須是現場確認之前完成),申請認定人員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體檢表中“體檢結論”和“體檢意見”欄需簽“體檢合格”結論並有負責醫師簽名和體檢醫院公章,否者視為材料不合格退回。黃梅縣人民醫院為本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體檢指定醫院。省人民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院。

 三、申請、認定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註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並在網報時段內登錄報名。

 (壹)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註冊的賬號登錄後,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並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 民族時可選具體壹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壹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19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壹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等中職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200KB,格式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並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二)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

 春季第壹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等,其中持《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自5月12日起開始報名)。

 春季第二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

 2.網報地址: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已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的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網上報名;未參加全國統考的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網上報名。網報時,選擇黃梅縣教育局為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三)簽署《個人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書”。下載的《個人書》用A4白紙打印。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書”處用楷書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後,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後上傳的《個人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四)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

 在湖北省政務服務網中選擇黃梅縣教育局初中及以下階段(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認定,點擊在線辦理。網址:/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114211270112912373400010501300006(鑒於湖北政務服務網和教師資格網暫未對接,請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申請完成後,在政務網也要完成申請)

 湖北省政務服務網上傳資料清單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大家在教師資格網申報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截屏保存後上傳)

 2.體格檢查合格證明(請上傳體檢表正面和反面兩張照片,反面照片中要有體檢結論為合格內容)

 3.非師範專業畢業人員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請上傳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4.專任教師證明材料(請上傳畢業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兩張證件照片)

 (五)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及地點:

 春季第壹次現場認定時間:5月17日—5月21日(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

 春季第二次現場認定時間:6月21日—6月25日(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

 現場認定地址:黃梅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I15教育局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來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現場確認須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對於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通過電子信息比對可不提交。

 (5)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電子信息比對無需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相同,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7)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說明:現場確認通過人員只需留下照片、體檢表。

 四、認定結果公示

 黃梅縣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公示見黃梅縣人民政府網頁(/)公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認定結果預計7月下旬公示。

 五、證書發放

 教師證書辦結後,黃梅縣教育局將通過申請人郵箱發送電子郵件告知申請人領取證書時間。申請人在收到通知後,可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領的還需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I15教育局窗口領取證書。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領取,現場確認時申請人可向受理人員咨詢郵寄相關情況。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在體檢和現場確認時要積極配合當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覺履行個人防護義務,服從當地防控管理要求。

 2.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壹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將會受到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4.如有疑問,請致電:0713-3355198

 黃梅縣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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