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家公司的人都非常的粗心,這倆公司壹個不負責,壹個不認真。刻章公司做完之後沒有進行認真的檢查,就把章交給客戶。而這個企業在驗收的時候不進行比對查驗就直接使用。而且企業在簽合同批文件的時候,企業的人都沒有發現這個錯誤。這個章都已經壹年多了,還是到公安系統裏面辦業務,才發現公章有幾個數字是錯誤的。
很多網友非常的關心,用這些錯誤的簽章訂合同有沒有效?律師說這些合同還是有法律效力的。這企業的楊先生找到了刻章的公司,但是刻章公司的業務經理說他們每年都要做幾萬個章,非常難發現錯誤。這個說法不能夠讓人接受,看完章之後再拿著圖片進行比對壹下不就知道有沒有錯誤,還有在交接給客戶的時候再進行核對壹遍,這個是非常容易的,很簡單的壹些流程。?
還有像之前很多人給別人打款壹樣,沒有認真的核對檢查,後面出現壹兩個數字的錯誤,就導致把款項轉錯給其他的人。轉錯之後就很難能夠再追回。上次有壹個商家把壹萬多的貨物發錯地址,導致這些貨物被其他人收了,他們去的時候,那個收貨人說收到時候的貨物到哪裏去了。後面貨也沒有追討回來,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
我們在收東西的時候要進行驗收,很多時候確認收貨之後,很多商家就不再承認。那個時候發現錯誤之後,可以進行立即更改,不會再給後面造成嚴重的錯誤,導致經濟的損失。做事情不要那麽粗心大意,壹定要再三的核對。其實核對並花不了多長的時間,但這個習慣非常的重要,我們需要養成這個良好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