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我市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交易活動,提高招標投標工作質量和效率,節約招標投標社會成本,打造“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電子招標投標是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各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用網絡信息技術,使用佛山市公***資源交易壹體化服務平臺(以下稱交易系統)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采用電子招標投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適用本辦法。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由招標人組織實施,並接受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企業,須辦理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並將本企業相關信息、數據錄入到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企業信息數據庫(以下簡稱投標企業信息數據庫)中。
各方用戶通過數字證書登錄交易系統,對相關信息加蓋電子簽章並加密。在系統中的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並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對企業錄入到投標企業信息數據庫中的相關信息資料(涉及到企業和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在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網上公示,如公示期滿沒有有效投訴的,該信息資料方可正式入庫。
如經查實企業錄入到投標企業信息數據庫中的相關信息資料是弄虛作假的,3年內禁止該企業參加本市行政區域建設工程的投標活動。
招標投標各方參與人應及時登錄交易系統更新本單位信息,如因信息缺失、失效或虛假等原因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第二章 電子招標投標文件編制
第六條 招標投標各方應當使用交易系統提供的模板和專用工具制作電子招標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須加蓋電子簽章,電子投標文件須加蓋電子簽章並使用CA數字證書加密。
投標人遞交的電子投標文件即為投標文件正本,不再提交紙質投標文件。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可要求中標人提供必要的紙質投標文件。
第七條 電子招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壹)電子招標文件由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技術標準和要求、投標文件格式等內容構成。
(二)電子招標文件須使用佛山市招標文件制作工具編制。
第八條電子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壹)投標文件由投標函及其附錄、授權委托書、投標保證金等內容組成。
(二)電子投標文件須使用佛山市投標文件制作工具編制。
(三)電子投標文件中涉及的企業資質、業績、獲獎、人員等信息須從交易系統投標企業信息數據庫中調取。
第三章 電子招標投標
第九條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交易系統將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文件和招標文件等電子版招標資料提交到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備案。
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佛山市公***資源交易中心發布備案通過的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文件、招標文件等電子文件,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發布的招標文件均應為電子版。
第十條投標人憑CA數字證書,登錄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網,並通過交易系統報名、下載購買資格審查文件和招標文件。
第十壹條 投標人和招標人須在規定的時限內,通過交易系統進行提問、答疑與澄清。
第十二條 交易系統接入國家授時中心發播的標準時間,並為網上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時間戳。投標人應當合理安排投標文件的提交時間,確保在招標文件載明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遞交,遞交時間以交易系統成功接收的時間為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載明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通過交易系統通知招標人。
第十三條 投標人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通過互聯網成功上傳至交易系統後,交易系統自動生成回執單作為已遞交投標文件的證明。
第四章 電子開標評標
第十四條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登錄交易系統組織開標活動。
第十五條在投標截止時間後,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交易系統中公布投標人名單,投標人按照遞交投標文件的先後順序,依次使用CA數字證書,對已通過互聯網成功上傳至交易系統的投標文件在開標會議現場解密。投標文件解密後,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交易系統解密開啟所有投標文件,並利用計算機電聲唱標現場公布投標文件的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投標時間截止後,投標人未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交易系統,視為撤回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開標時,投標人未攜帶CA數字證書的視為解密失敗,招標人不予受理,視為撤銷其投標文件。
第十八條評標開始後,評標委員會成員登錄電子評標系統,查看電子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規定對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形成電子評標文件並簽名確認。評標委員會可以通過電子評標系統發出澄清或補正要求,組織項目負責人答辯,投標人應按照評標委員會的要求進行回復。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應暫停或終止電子招標投標活動:
(壹)因互聯網中斷、停電、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導致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二)服務器等硬件設備發生故障無法訪問網站或無法使用交易系統的。
(三)交易系統軟件或數據庫出現錯誤,不能進行正常操作的。
(四)交易系統出現安全漏洞導致泄密的。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現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時解決的,經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批準,采取以下處理辦法:
(壹)宣布項目暫停,並通知投標人,待交易系統或網絡故障排除後,重新恢復暫停的項目。
(二)宣布終止該項目在網上招標投標系統中的運行程序,並通知招標人重新組織招標。
第二十條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後果,招標投標活動不暫停、不終止:
(壹)由於投標人計算機系統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操作交易系統的。
(二)上傳至交易系統的投標文件本身含有計算機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無法參與開標評標活動的。
(三)投標人未在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內完成解密的視為放棄投標。
(四)解密後,投標人遞交的電子投標文件無法滿足資格審查及評標的需要的,投標文件由評標委員會作廢標處理。
(五)因投標人自身行為導致無法參與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應予廢標情形的。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壹條 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十二條 佛山市公***資源交易中心為電子招標投標交易活動提供系統平臺和相關服務。
第二十三條相關工作人員如因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必須保密的信息等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參與電子招投標活動的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電子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違反招投標法律、法規行為的,應當按照《佛山市公***資源交易活動投訴處理辦法》有關程序進行投訴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各區工程建設電子招標投標項目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國家、省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印發新的電子招標投標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佛山市公***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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