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申辦條件:
1、加油站選址必須符合《加油站發展布點規劃》;
2、符合所在地鄉鎮規劃,並由鄉鎮出具同意設立加油站的文件。
3、發改委立項批復;
4、住建局建築規劃許可;
5、取得商務部門預核準
6、通過國土部門招、拍、掛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
具體流程:
壹、預核準
申請人參加加油站(點)規劃建設土地的投標、競買,必須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預核準手續,在取得《安徽省成品油經營企業預核準通知書》後,方可參加投標、競買。
如申請人是已具備成品油經營資質且年檢通過的企業,可憑相應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直接參加投標、競買。
(壹)申報程序
參加道路加油站(點)建設土地投標、競買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應向縣(區)商務局提出預核準申請,由縣商務局報市商務局匯總報省商務廳備案後,核發預核準通知書。
(二)提交材料
1、申請人向省商務廳或市、縣商務局提交的預核準申請文件(申請文件應說明申請人基本情況,投標、競買土地的性質、具體位置、面積,擬從事何種經營方式、經營可行性分析等);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其它相關材料。
(三)申請人在辦理土地立項、征地等前期手續時,如土地、規劃等部門要求提供商務部門批準文件的,可向縣(區)商務局申請。縣(區)商務局認為符合規劃要求的,可以出具符合規劃的證明性文件,便於申請人辦理相關前期業務。待進入土地投標、競買階段,仍需按規定辦理預核準手續。
二、規劃確認
企業新建、遷建加油站,獲得土地使用權後,必須向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規劃確認申請,取得相應規劃確認文件,方可組織開工建設。
(壹)申報程序
申請人新建、遷建加油站,必須向市商務局提出規劃確認申請,由市商務局報省商務廳審核,在取得省商務廳備案後核發的《安徽省加油站(點)規劃確認函》,按相關規定組織開工建設。
(二)申報材料
1、申請人向縣(區)商務局提交的申請文件(申請文件應包括申請人基本情況,已有和擬建加油站、點的名稱、具體位置、罐容量,建設加油站、點的原因、各出資人情況等);
2、加油站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3、加油站建設施工方案;
4、經營可行性分析報告;
5、加油站建設施工圖紙(必須有建築單位資質章)
6、待建加油站位置說明;
(1)待建加油站所在道路名稱以及在省轄市境內的全長,該道路現有和已規劃確認尚未領證加油站(點)總數量;
(2)提供建設地點前後10公裏及叉路3公裏內相鄰的現有和已確認尚未領證加油站(點)分布示意圖,位於城區的,提供半徑3公裏範圍內的分布示意圖;
(3)在示意圖中標出各站(點)的名稱和間距,沒有加油站(點)的也要文字說明;
7、其它相關材料。
三、領取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
(壹)申報程序
成品油經營企業在加油站新建、遷建完工後,應向商務等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省商務廳委托市商務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市商務局轉報省廳核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企業在取得批準證書後,方可開展成品油經營活動。
(二)申報材料
1、企業的申請文件;
2、新建站填報《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申請表》;
3、省商務廳準建批復或市商務局《規劃確認函》;
4、《加油站(點)竣工驗收登記表》;
5、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任職文件;
7、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預核準文件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招標、掛牌)成交確認書;
8、《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明;
9、《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0、《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投資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證);
11、《消防驗收意見書》;
12、環保驗收文件或環境影響報告書;
13、《防雷(防靜電)裝置驗收合格證》或防雷(防靜電)裝置檢測報告;
14、加油機《計量合格證》、《加油機檢定書》或《產品合格證》;
1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6、從業人員資格證明;
17、《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正在辦理的證明,《安全評價報告》。
18、1年以上成品油供油協議、批發企業《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供油協議應使用安徽省石油流通行業協會統壹印制的文本,協議簽訂後需向省協會備案。(中石化、中石油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