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電子發票開具流程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全電子發票,即綜合數字電子發票。由於其具有無需征收、開具方便、信息整合、節約成本等特點,越來越受到納稅人的重視。為推進全電子發票試點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廣東(不含深圳,下同)推出升級版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並在部分納稅人中進壹步開展全電子發票試點工作。如何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全電子發票?具體操作請參考下面。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後,通過我要辦稅務-發票業務進入全電子開票功能模塊。出票人授權的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可以直接使用全電子發票的相關功能。如果需要增加其他人員開具全電子發票,需要出票人授權。01發起具有管理權限的授權法人、財務負責人或稅務代理人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在首頁輸入我的信息→賬戶中心→人事權限管理→添加稅務代理人。輸入被授權人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選擇“制票人”作為身份類型,選擇“電子票平臺”作為功能集,輸入有效期,點擊確定。確認出票人以“個人”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的授權→進入賬務中心→管理人事權限,點擊操作欄中的“確認”,授權成功。藍字發票開具入門路徑: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務-開票業務-藍字發票開具-馬上開票。選擇發票類型和其他信息後,單擊確定。輸入或選擇買方信息、開票項目信息、備註信息(非必填)和經辦信息(非必填),然後單擊“開票”。系統自動對發票進行編碼,生成電子發票,顯示開票成功提示,並自動將發票轉入對方稅務數字賬戶,還可以投遞或下載二維碼和郵箱。開具紅字發票的試點納稅人因開票錯誤、銷售退貨、暫停服務、銷售折扣等原因需要開具紅字全電發票的。,適用以下規定:受票人未確認使用增值稅並確認入賬的,出票人可以不經受票人確認,直接全額開具紅字全電子發票;付款人已確認使用或入賬的,出票人或付款人可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填寫並上傳紅字信息確認單,經對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確認後,出票人開具紅字全額或部分電子發票。從功能菜單中依次選擇開票業務-紅字開票-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輸入查詢條件,然後單擊查詢按鈕。點擊頁面上的選擇,自動將選中的藍字發票信息帶入頁面,選擇沖紅原因,點擊提交按鈕。點擊打開紅字發票,跳轉到紅字發票打開界面,然後點擊發票,完成紅字發票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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