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雲區公安局辦公電話為(020)83112314。
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機構為法制大隊,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1、辦公地址:廣州市白雲大道北333號。
2、辦公時間:星期壹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壹12:00;下午14:00壹17:30。
3、辦公電話:(020)83112314,政務監督評議投訴電話:(020)86382611。
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等情況。
2、規範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等。
3、 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突發公***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等。
4、 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專項統計。
5、 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等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擴展資料
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負責轄區(含地鐵上蓋物業)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預測轄區社會治安和維穩狀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為上級公安機關和區委、區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3、負責對轄區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偵查、處置轄區重大案件和重大事件;
4、安秩序行為;依法進行公安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信息網絡安全;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戶口、居民身份證、邊境通行證的管理工作;
5、依法管理槍支彈藥、管理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
6、承擔上級公安機關確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務;
7、指導和監督轄區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對轄區內保安行業實施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轄區內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有關工作和社區警務建設工作;
8、依法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開展和指導安全防火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滅火救災、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9、組織、指導、協調對轄區內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工作,防範、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10、負責公安預審工作和區看守所、區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場所的管理工作,依法承擔公安機關負責的槍支隔離戒毒工作的有關職責;
11、協助市公安局負責的警衛工作;負責在轄區召開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和大型群眾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2、組織實施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刑事技術建設工作;為分局所屬單位提供信息、技術、通信、後勤、裝備等服務;
13、負責全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的管理,按規定權限實施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對分局所屬單位實行直接管理;
14、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分局基層單位的執法活動;組織實施紀檢、監察、督察和審計工作;指導全區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工作;
15、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項;
16、承擔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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