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花都區公辦初中招生對象
答:招生對象:1.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1)就近入學: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由戶籍所在地或公辦小學畢業學籍地的教育指導中心按屬地小升初方式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2)統籌安排: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由戶籍所在地或公辦小學畢業學籍地的教育指導中心按統籌方式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3)入讀民辦學校: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如放棄教育部門為其安排的公辦初中學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1)統籌安排: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穗籍非花都區戶籍且在我區公辦小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如確需在我區升學的,由畢業小學所在地的教育指導中心以統籌安排方式安排入讀本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2)入讀民辦學校: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3.非穗籍小學畢業生。4.有小區配套公辦學校的小區業主子女。
花都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花都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指導中心、局直屬各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壹步規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16〕17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府規〔2018〕9號)、《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穗教規字〔2018〕3號)和《廣州市教育局關於進壹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0〕1號)等上級招生法律政策精神和統壹部署,現就我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壹、推進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本區人口分布、學校規模及布局、交通等因素和就近入學原則,為區內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繼續采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招生,並保持相對穩定。繼續實施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統壹管理,按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組織安排開展。
嚴禁擇優性質的電腦派位、集團化辦學擇優直升、九年壹貫擇優直升及其他擇優直升的做法。秀全外國語學校招生方式與轄區內其他區屬公辦初中壹致,采取定點對口和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
二、規範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
(壹)按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本區內民辦小學、初中學校原則上面向花都區內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需向花都區教育局提交跨區招生申請(含學校生源分布、宿位數、擬跨區招生計劃數等),花都區教育局初步核定後報廣州市教育局核準。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得超過本校總計劃的50%,且不得跨市招生。關於屬地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壹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二)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其招生計劃均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繼續實行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招生全市統壹平臺網上報名,報名結束後由花都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電腦派位工作。任何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花都區教育局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三)招生簡章、公告備案。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告(含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的招生宣傳信息),需報花都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後方可發布。
三、統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嚴格執行《中***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關於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和民辦學校報名、資料審核、電腦派位(或對口直升)、錄取、註冊等各項工作,確保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或鎖定生源。對於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但自願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區教育行政部門保障其公辦學位,由屬地教育指導中心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為其統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
四、深化違規招生治理
任何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不得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人機對話、拓展活動、冬夏令營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任何第三方組織聯合招生。學校要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名義的重點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學校要嚴格落實“壹人壹籍,人籍壹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2020年起,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特長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區教育行政部門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處理群眾信訪或輿情線索,嚴肅查處違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省教廳“六項規定”等招生違規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和相關人員責任,嚴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教育咨詢公司、微信公眾號負責人等社會第三方組織參與招生、虛假宣傳等破壞教育生態行為。對於未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出現違規招生行為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或建議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其中,公辦學校違規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理;民辦學校違規的,與年檢掛鉤,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減少學校次年招生計劃或責令停止招生,並建議解聘校長、相關責任人職務。(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及處理措施詳見附件1)
五、保障相關群體受教育權利
繼續做好政策性照顧學生、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等群體的入學工作,保障各類群體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擴大政策性照顧學生範圍。
(壹)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具體條件參照《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審核清單》(詳見附件2);符合花都區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包括區重點企業員工子女、原公安警衛部隊、消防部隊、邊防部隊等單位轉隸人員子女、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具體參照《花都區關於港澳子弟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工作實施辦法》、符合條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具體參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花都區人才綠卡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符合條件的代耕戶(代耕農)子女、參加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壹線醫務人員子女,詳情可咨詢教育行政部門或企業所屬的區行業主管部門。
符合以上條件的入學申請人,審核資料後由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
(二)我區繼續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進壹步完善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實施細則,合理設置積分條件,將安排本地戶籍學生和符合市、區政策性照顧學生入學後的剩余學位用於安排隨遷子女入學。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穗府規〔2018〕9號)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積分制服務工作實行個人自願、屬地申辦、統分結合、動態調整的原則。申請人必須申報並核定積分後才能申請積分制入學等公***服務,積分制入學具體內容見《花都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工作指引》。
(三)繼續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義務教育分類入學安置工作,確保本地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通過特殊學校、普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本地戶籍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資料審核與普通本地戶籍生壹致,學位安排辦法具體內容可咨詢花都區智能學校或各鎮街教育指導中心。如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殘疾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地段對口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並報花都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時,應即入學。(指導中心服務範圍、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六、落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
區教育行政部門作為屬地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應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壹所學校為目標,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要增加和保障公辦學校學位供給。要嚴格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行為,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做好疑似失學輟學適齡兒童情況排查和勸返復學工作,確保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指導中心要制定屬地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細則,細化工作措施,優化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七、提升服務水平
區教育局要與區公安、區來穗局等部門密切合作,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及時將部分區域學位供給緊張情況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要加強與街道、社區、村委、居委等溝通聯系,提前摸查適齡兒童、少年有關數據,精準、有效指引家長做好孩子入學報名工作;進壹步落實減證便民要求,簡化審核程序和手續,盡可能減少家長辦事材料。各指導中心要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及早排查招生入學信訪隱患,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妥善化解招生入學信訪矛盾。
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摸查測算學校周邊適齡兒童、少年人數,結合地理、交通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制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地段,報區政府審定並向市教育局報告後,正式下達並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下達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學校提出調整申請,報區政府批準並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無效,區教育行政部門不為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辦理學籍。
八、招生信息公開
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制定當年本區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內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地段、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咨詢電話等信息,報區政府審定,並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後,於當年4月20日前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適時聯動媒體向社會進行解讀、宣傳和引導,確保招生信息公開。花都區所有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指引、招生時間表、各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地段、各鎮街教育指導中心的招生工作細則等,以官方公布內容為準,具體見區政府門戶網站中的花都區教育局網頁(廣州市花都區政府門戶網站:
九、適齡兒童、少年在花都區的入學途徑、次序、程序
(壹)適齡兒童在花都區入讀小學的主要途徑。
招生對象:普通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 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1.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地段生: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人戶壹致”條件(具體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佐證材料地址壹致,且監護人須占有房產份額100%,具體以該房產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記載的為準,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決文書載明的為準,房產須為住宅性商品房,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或網簽,並交付使用);兒童與父母在花都的唯壹居住地(兒童父母在廣州市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輩的,需同戶籍同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可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讀戶口所在地附近的公辦小學。
當符合“人戶壹致”條件適齡兒童屬於以下四類情況時,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壹是購買二手房業主,該居住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二是網上報名截止後戶籍才遷入房產所在地址的;三是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後購買並於8月27日前進行網簽的;四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
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戶籍地址與學校距離在3公裏範圍內。
當學位需求數與學位供給計劃存在嚴重不平衡的時候,根據入戶時間先後順序安排入讀對口學校。
(2)統籌生: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地址不壹致的,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學位 (詳情參照各教育指導中心公布的轄區招生細則)。
統籌安排入學主要是落實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並非確保其入讀地段對口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如出現無法安排的情況,可統籌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3)入讀民辦學校: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如放棄入讀公辦學校資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為其選擇報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
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
(1)統籌安排: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系統截止報名前將戶籍遷入花都區的,按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安排入讀公辦小學;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後,8月27日前才將戶籍遷入花都區的,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小學;若監護人在花都區擁有唯壹產權房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且確需在花都區申請入讀公辦小學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轄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2)入讀民辦學校: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3.非穗籍適齡兒童。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精神,我區必須首先保障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如果非穗籍適齡兒童確需在花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可根據“多渠道、分步驟”的原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以下適合的途徑申請入學。
(1)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或花都區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可持有關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
(2)屬於房地產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範圍的,可按照《花都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分配辦法》申請入學,但會存在供需矛盾,建議仍需要申請參加積分制入學;
(3)持有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壹年、在廣州地區就業創業、繳納社會保險、申請積分制管理服務並完成積分核定,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
(4)聯系民辦學校入讀。來穗人員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通過報讀民辦學校解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
(二)適齡少年在花都區升學的主要途徑。
1.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1)就近入學: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由戶籍所在地或公辦小學畢業學籍地的教育指導中心按屬地小升初方式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2)統籌安排: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由戶籍所在地或公辦小學畢業學籍地的教育指導中心按統籌方式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3)入讀民辦學校: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如放棄教育部門為其安排的公辦初中學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1)統籌安排: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穗籍非花都區戶籍且在我區公辦小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如確需在我區升學的,由畢業小學所在地的教育指導中心以統籌安排方式安排入讀本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2)入讀民辦學校: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3.非穗籍小學畢業生。
參照上文“非穗籍適齡兒童”入學規定(原則)執行。
4.有小區配套公辦學校的小區業主子女。
參照上文“非穗籍適齡兒童”中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和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初中招生細則中相關入學規定執行。
(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入學次序。
按國家、省、市的相關招生政策,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安排基本順序如下:
1.解決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2.解決廣州市、花都區政策性照顧生入學;
3.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申請入學”。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解決符合上述第1、2項條件入讀的前提下,在預留適量學位以供返穗(區)生使用後,剩余學位根據申請人積分高低,用於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
(四)入學程序。
1. 公辦小學招生:全市公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當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登記有效後,監護人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和提示按要求到報名學校或指導中心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料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取得錄取資格。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當年8月27日至28日向戶籍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由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2. 公辦初中招生:非城區初中學校采取單校劃片、定點對口的方式進行招生;2020年開始,城區劃分為四個學區,包括東學區:秀全外國語學校、雲山學校、培新學校、清布中學;南學區:廣東廣雅中學花都校區、區實驗中學、鏡湖學校、嘉行學校、雅瑤中學;西學區:鄺維煜紀念中學、秀雅學校、九潭中學、雅正學校;北學區:秀全中學、華南師範大學附屬花都學校、圓玄中學、育才學校、長崗中學,另有花東學校(原花東中學)可以提供寄宿接收城區初中學生。各教育指導中心完成小升初公辦學校對口直升資料核對或電腦派位誌願填報工作後,公辦初中學校開始招生直至完成,並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3. 9月1日前,各中小學完成小學壹年級、初中壹年級所有新生(含補錄)的註冊、審核工作。
十、民辦中小學招生辦法
(壹)結合我區實際,花都區轄區內集團化辦學民辦學校(幼兒園)在校(園)學生以自願原則,實行直升方式升學(嚴禁擇優)。
1.花都區轄區內民辦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屬性由花都區教育局審核認定,辦學集團的成立、納新、退出等需經花都區教育局批準,並及時向社會公示。民辦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需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1)民辦幼兒園、民辦中小學校為同壹舉辦者,以《中華人民***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為準(需在有效期內);
(2)民辦幼兒園、民辦中小學校為同壹法定代表人的,以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或工商營業執照(營利性)為準(需在有效期內)。
如屬於“名校辦民校”,除符合以上條件之壹外,還需提供由授權辦學方書面確認該集團內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均獲得其辦學授權。
2.經我局審核認定為集團化辦學的,集團內學校優先招收符合集團內直升條件的學生,還有剩余招生計劃的,面向社會招生。具體辦法如下:
(1)集團化辦學幼兒園直升小學。屬於上述“1”所述同壹辦學集團的,集團內幼兒園適齡兒童直升集團內小學學校,以自願為原則。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條件:至少近壹學年在本園入讀,即至少以大班為起點入讀本園(以幼兒學籍或入園繳費憑證為準)。由幼兒園提供直升的學生名冊以及放棄直升的學生名冊(必須附上家長簽名的放棄直升確認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和花都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學生方可直升。
(2)集團化辦學小學畢業生直升初中。屬於同壹辦學集團的,集團內小學畢業生直升集團內初中學校,以自願為原則。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條件:小學畢業生近三學年(即四-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具體以廣州市學籍信息為準。由學校提供直升的學生名冊以及放棄直升的學生名冊(必須附上家長簽名的放棄直升確認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和花都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方可直升。關於直升錄取條件中有關時間的要求,設置過渡期。2020年小學畢業生需滿足2019學年(即六年級)連續在本辦學集團就讀;目前在讀五年級的需滿足近二學年(即五-六年級)連續在本辦學集團就讀;在讀四年級的需滿足近三學年連續(即四-六年級)在本辦學集團就讀。
如符合直升條件且自願報讀集團內學校的學生人數大於集團內學校招生計劃,則由花都區教育局統壹組織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
(二)九年壹貫制民辦學校(小學和初中為同壹辦學許可證、在同壹用地紅線範圍內)初中招生,以小學畢業生自願為原則,優先招收本校符合直升條件的小學畢業生,還有剩余招生計劃的,面向社會招生。直升需符合以下條件:小學畢業生近三學年連續(即四-六年級)在本校就讀,具體以廣州市學籍信息為準。由學校提供直升的學生名冊以及放棄直升的學生名冊(必須附上家長簽名的放棄直升確認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和花都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方可直升。關於直升錄取條件中有關時間的要求,設置過渡期。九年壹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2020年小學畢業生需滿足2019學年(即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目前在讀五年級的需滿足近二學年(即五-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在讀四年級的需滿足近三學年連續(即四-六年級)在本校就讀。
如符合直升條件且自願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人數大於本校初中招生計劃,則由教育局統壹組織這部分畢業生進行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如符合直升條件且自願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人數小於或等於本校初中招生計劃,則由學校直接錄取。
(三)補錄工作。經過第壹輪報名後,還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中小學可分別於7月20-21日(第壹次補錄)、8月25-26日(第二次補錄)兩個時段進行補錄,具體補錄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補錄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備案後實施。
(四)報名流程。民辦中小學具體報名流程,詳見附件5。
十壹、本工作通知由花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如遇國家、省、市重大政策調整,根據實際評估修訂。
本文及附件中所指的“家長”均系指《中華人民***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