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按照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試行)》和《考試大綱(試行)》(面試部分)進行,包括備課(或活動設計)、試講(或演示)、答辯(或陳述)。面試主要考察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容儀表、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基本教學素質,以及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基本教學技能。考生可登陸“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各科考試大綱。
采訪對象:
1.小學教師資格證面試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理科、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小學全科等11科目。
2.初中教師資格面試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等18科目。
3.高級中學教師資格面試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等17科目。
4.中職文化教師面試科目與高中教師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