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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辦理轉入集中封存賬戶時需提供的資料:被轉移的職工身份證原件;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壹式壹份,單位同時辦理兩人(含兩人)以上的還需提供《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壹式壹份;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單位撤銷、解散、破產的,需提供相關文件原件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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