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數據集合,是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采集、存儲和關聯分析,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壹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第三條 大數據發展應用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創新引領,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享開放、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堅持應用和服務導向,推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先行先試;積極引進和培育優勢企業、優質資源、優秀人才,促進大數據產業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和大數據產業發展聚集區、大數據產業技術創新試驗區、大數據戰略重點實驗室、大數據安全與管理工程、跨境數據自由港等建設發展,形成大數據資源匯集中心、企業聚集基地、產業發展基地、人才創業基地、技術創新基地和應用服務示範基地。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統壹領導全省大數據發展應用工作,市、州和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發展應用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數據發展應用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大數據發展應用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大數據發展應用的具體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相關工作。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適度超前、合理布局、綠色集約、資源***享的原則,編制本省大數據發展應用總體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市、州和縣級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區域、本部門、本行業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規劃的,應當與省大數據發展應用總體規劃相銜接,並報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大數據發展應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大數據發展應用意識和能力。第二章 發展應用第八條 省、市、州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用於大數據發展應用研究和標準制定、產業鏈構建、重大應用示範工程建設、創業孵化等;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相應設立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
依法設立大數據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大數據發展應用。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完善金融服務,支持大數據發展應用;鼓勵社會資金采取風險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等方式,參與大數據發展應用; 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依法進入資本市場融資。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應用重點領域,制定支持大數據產業發展、產品應用、購買服務等政策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應用重點領域,制定大數據人才引進培養計劃,積極引進領軍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加強本土人才培養,並為大數據人才開展教學科研和創業創新等活動創造條件。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大數據發展應用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保障大數據項目建設用地;對新增大數據項目建設用地,優先列入近期城鄉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年度內新增建設用地,優先用於大數據建設項目。第十壹條 符合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大數據企業,享受稅收優惠。
大數據高層次人才或者大數據企業員工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數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二條 鼓勵高等院校、教學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以設立研發中心、技術持股、期權激勵、學術交流、服務外包、產業合作等方式,積極利用國內外大數據人才資源。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職業學校與企業合作,開展大數據發展應用技術研究,建立大數據教育實踐、創新創業和培訓基地。
支持高等院校大數據學科建設,開設大數據相關課程。第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省內通信網絡互聯互通,提高城鄉寬帶、移動互聯網覆蓋率和接入能力,推進全省通信骨幹網絡擴容升級,提升互聯網出省帶寬能力。
鼓勵、支持網絡通信運營企業加快骨幹傳輸網、無線寬帶網及新壹代移動互聯網建設和改造升級,優化網絡通信基礎設施布局,提高網絡通信質量,降低網絡通信資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