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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智慧城市建設的政策有哪些

國家部委政策支持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作通知智慧城市是通過綜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整合信息資源、統籌業務應用系統,加強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新模式。為探索智慧城市建設、運行、管理、服務和發展的科學方式,決定開展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 開展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建辦科〔2012〕42號建設智慧城市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推動新型城鎮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抓住機遇,通過積極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轉型發展。智慧城市申報要求申報參考標準 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城市(區、鎮),應制定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對照《國家 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國家智慧城市創建目標並編制實施方案,建立相應的政策、組織和資金保障體系。

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總則目的智慧城市建設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推動新型城鎮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為加強現代科學技術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運行中的綜合應用,整合信息資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轉型,指導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和實施管理,制定本辦法。範圍本辦法所指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範圍包括設市城市、區、鎮。負責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成立智慧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工作。當地責任主體 試點城市(區、鎮)人民政府是完成當地試點任務的責任主體,負責試點申報、組織實施、落實配套條件等工作。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申報申請人由申報城市(區、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所在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的申報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

申報條件(壹)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已列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或相關專項規劃;(二)已完成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編制;(三) 已有明確的智慧城市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四) 責任主體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創建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和組織管理。提供材料(壹)申請文件及所在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推薦意見(簽章)。(二)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綱要應體現以現代科學技術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理念,明確提出建設與宜居、管理與服務、產業與經濟等方面的發展目標、控制指標和重點項目。(三)智慧城市試點實施方案1.基本概況。包括經濟、社會、產業發展現狀,社會公***服務和城市基礎設施情況等。2.可行性分析。包括創建國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礎條件和優勢分析及風險分析等。3.創建目標和任務。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照《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創建目標和建設任務,以及建設期限和工作計劃。4.技術方案。支撐創建目標的實現和服務功能的技術路線、措施和平臺建設方案。5.組織保障條件。包括組織管理機構、相關政策和資金籌措方式等。6.相關附件。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評審評審委員會 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成國家智慧城市專家委員會,委員會由城市規劃、市政、公***服務、園林綠化、信息技術等方面的管理和技術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並負責智慧城市創建的技術指導和驗收評定。評審程序評審專家組從專家委員會中抽取專家組成。(壹) 材料審查。專家組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審查。(二) 實地考查。專家組對通過材料審查的城市進行實地考查,考查內容包括信息化基礎設施、應用系統建設與應用水平、保障體系和建設基礎等,並形成書面意見。(三)綜合評審。專家組通過查看申報材料、聽取工作和試點實施方案匯報、聽取實地考查意見和綜合評議等程序,對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進行綜合評審,並形成綜合評審意見。公布方式綜合評審意見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智慧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批準後的試點城市名單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公布。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創建過程管理和驗收任務書簽訂主體住房城鄉建設部與試點城市(區、鎮)人民政府簽訂國家智慧城市創建任務書,明確創建目標、創建周期和建設任務等內容。責任主體及責任人 承擔試點任務的責任主體要明確創建工作行政責任人,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試點工作實施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創建實施工作。年度平角報告及預訂目標試點城市在創建期內,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交年度自評價報告,說明預定目標的執行情況。根據年度自評價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專家實地考查建設工作進展,並形成年度評價報告。驗收評級創建期結束後,住房城鄉建設部智慧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創建任務書組織驗收。對驗收通過的試點城市(區、鎮)進行評定,評定等級由低至高分為壹星、二星和三星。未通過驗收的允許進行壹次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後組織復驗收。公布方式評定結果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智慧城市領導小組核定後,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命名其相應等級的國家智慧城市(區、鎮)。附則。本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負責解釋 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 壹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壹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及實施方案智慧建設 照明系統 城市功能提升 組織機構 與宜居 地下管線與空間綜合管理 保障體系 政策法規 決策支持 經費規劃和持續保障 信息公開 政務服務 保障體系 運行管理網上辦事 無線網絡 政務服務體系與基礎設施 網絡基礎設施 寬帶網絡 基本公***教育 下壹代廣播電視網 勞動就業服務 城市公***基礎數據庫 社會保險 公***平臺與數據城市公***信息平臺 社會服務 庫 基本公***服務 信息安全 醫療衛生 城鄉規劃 公***文化體育 數字化城市管理 殘疾人服務 建築市場管理 基本住房保障 智慧管理 房產管理智能交通 城市建設管理 與服務 園林綠化 智慧能源 歷史文化保護 智慧環保 建築節能 智慧國土 智慧建設 綠色建築 智慧應急 與宜居 供水系統 專項應用 智慧安全排水系統 智慧物流 節水應用 智慧社區 燃氣系統 智能家居 城市功能提升 垃圾分類與處理 智慧支付 供熱系統 智能金融 照明系統 決策支持 政務服務 地下管線與空間綜合管理信息公開。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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