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壹般認為,工作秘密是指政府機關、單位在公務活動和內部管理中產生的事項和信息。壹旦泄露,將直接幹擾政府機關和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影響管理職能的正常行使,在壹定時期內不宜向社會公開。
工作秘密和國家秘密有明顯的區別:
1,關系的利益主體不同。與工作秘密直接相關的利益主體是有關機關和單位,國家秘密直接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
2,是用不同的方式確定的。工作秘密主要由各級機關和單位確定,國家秘密的確定必須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3.暗號不壹樣。工作秘密沒有法定的專屬標誌,提示壹般以“內部文件”、“內部事項”的形式,國家秘密有專屬標誌。
4.管理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措施沒有統壹的制度,國家秘密的管理由保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
5.適用的法律不同。適用於工作秘密保護的法律規範主要是公務員法,對國家秘密的保護應嚴格依據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
6.法律責任不同。泄露工作秘密的法律責任是行政責任。泄露國家秘密不僅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符合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2.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
商業秘密與國家秘密有重大區別的;
1,它涉及不同的利益。國家秘密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商業秘密直接關系到權利人的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
2.所有權的性質是不同的。國家秘密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屬於自然人或者法人。
3.加密的主題是不同的。確定國家秘密的主體是依法有權確定秘密的國家機關和依法受權確定秘密的機關和單位,確定商業秘密的主體是從事科研、生產和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
4、是確定程序不同。國家秘密必須依照法定程序並依據保密事項的範圍確定;商業秘密的確定沒有嚴格的程序,由權利人自己決定(央企確定商業秘密,執行SASAC的相關規定)。
5.處置權限不同。未經依法審批,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轉讓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可以參與市場交易,只要權利人同意就可以轉讓,也可以自行處置。
6.適用的法律不同。國家秘密按照國家保密法律制度進行管理,保密措施由法律明確規定;商業秘密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保護,主要由權利人自行管理。
三。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
個人隱私是指公民在個人生活中不願意知道或透露給他人的信息。如個人日記、相冊、通信、財產等。
個人隱私和國家機密的區別非常明顯。
1,是不同的法律屬性。個人隱私屬於私權範疇,國家秘密屬於公權力範疇。
2.所有權主體不同。個人隱私屬於自然人,國家秘密屬於國家。
3.所有權的內容不同。個人隱私僅限於個人事務,國家秘密涉及公共事務。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基於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考慮,特定自然人的個人隱私可能被納入國家秘密的範圍。
例如,在國家之間發生政治動蕩和戰爭沖突的情況下,壹國領導人的身體疾病可能會作為國家機密受到保護,以防止個人信息公布後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風險和危害。
參考資料:
沈陽建築大學保密辦公室——國家與工作、商業與個人秘密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