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是: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系統功能簡介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供全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填報、公示、查詢和異議等功能。
1、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輸入名稱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進行查詢。系統支持按名稱的關鍵詞模糊查詢,壹次最多顯示100條記錄。對於無效的查詢條件,將不會顯示查詢結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網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場主體填報年度報告、即時信息、簡易註銷申請和其他信息,通過本系統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地區中企業公示信息填報進行填報。
3、自然人必須實名註冊後才能使用個人中心相關功能。
擴展資料: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壹條 政府部門和企業分別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第十二條 政府部門發現其公示的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政府部門公示的信息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政府部門予以更正。
企業發現其公示的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但是,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的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後的信息應當同時公示。
第十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企業公示的信息虛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予以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舉報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公示的企業信息有疑問的,可以向政府部門申請查詢,收到查詢申請的政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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