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壹位名為“互金偵探”的投資人在網貸之家社區發帖稱,美理財的多家項目借款公司有因背信被執行或卷入合同糾紛的記錄,“借款公司的根基並不十分幹凈”。
公開資料顯示,美美理財是國美控股集團旗下的財富管理平臺。成立於2065438+2005年9月,隸屬於北京鵬潤金夫在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目前已上線廈門銀行資金存管。
許多借款人都有不誠實的“犯罪記錄”。
“互金神探”爆料指出,美即理財平臺“美即贏30天定期理財1702102”項目借款人——中國中藥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年初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治周末記者在2月27日搜索美美理財的“產品清單”時,發現無法找到該項目的相關信息。但據此前媒體報道,美美理財至少發放了7個中藥貸款項目,貸款金額超過650萬元。
工商登記及裁判文書信息顯示,TCM成立於1999,註冊資本159萬元。因匯票到期拒絕承兌,中藥被中信保理公司訴至法院。201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國中藥向中信保理公司支付6張商業承兌匯票,金額7796萬元及利息,但中藥仍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
無獨有偶,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可以發現,除了中藥,天津渤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鄒平齊星工業鋁業有限公司、甘肅史聖龍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在美美金融發放貸款項目的借款企業,均有合同糾紛的訴訟記錄,且均有不執行生效判決的“犯罪記錄”。
其中,在壹份與大豐東方塑料公司糾紛案中案號為(2016)魯1626執794號的執行裁定書中,齊星實業也被法院認定為“被執行人暫無執行能力,本案暫不能執行”。
為什麽這些有“前科”的企業還能通過美美理財的審核發放貸款項目?
3月7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美的財務管理及公關部工作人員表示,投資人爆料中涉及的借款企業還款正常,這些企業在合同期內從未出現過逾期還款的情況。美美理財還向記者展示了上述企業對美美理財做出的說明和最新進展文件。記者在文件中註意到,中藥表示已向法院提出申請,中止與中信保理的票據糾紛民事執行程序;齊星實業表示已向大豐東方支付貨款,雙方已執行完畢。
這壹口徑與此前網貸之家社區美美理財工作人員的回復壹致。並表示,涉案借款企業還款正常,企業在合作期間從未出現過逾期還款的情況。
“目前沒有具體的法律規範規定P2P借款人的條件,P2P平臺對借款人的審核標準也不壹樣,這就涉及到各個平臺的風控模式。”P2P行業資深觀察人士陳彤(化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對於自然人借款人,背景調查的模板基本相似,壹般都需要身份信息、婚姻信息、資產證明等。對於企業借款人來說,調查則大相徑庭,有些平臺甚至要求提供相關保函、反擔保說明、應收賬款目錄等資料。
上述美美理財公關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美美理財會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對借款企業進行審核,其中微觀審核涉及企業實際控制人和企業的情況,包括企業的業務、資產、信用狀況等。
借款人信息披露有待完善。
那麽,如果借款企業有失信記錄或訴訟相關信息,是否應該披露?
根據《個人對個人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出借人如實報告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出借人權益的重大信息;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資項目基本信息、風險評估及可能產生的風險後果、已匹配和未到期融資項目的資金用途等信息。
“P2P平臺有義務對借款人的資質和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也有義務向借款人披露其所了解的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尤其是可能造成風險後果的信息,這當然包括借款人的不良記錄。”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天虎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全國律協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主任蔡海寧也認為,信用記錄是基礎信息,是風險評估和可能的風險結果的重要依據,應該予以披露。
法治周末記者瀏覽美美理財的“產品列表”發現,在借款協議中只能看到借款人的姓名、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號和地址,其他信息均不顯示。
至於失信企業能否在P2P平臺上發放貸款項目,陳彤表示:“不同的平臺會有不同的選擇,有的覺得無所謂,只要風控要求的資料齊全就行;有些平臺會對借款人的不誠信行為進行全過程調查,然後判斷是否可以發放貸款項目,或者提出其他要求,比如降低貸款額度等。”
此外,法治周末記者註意到,雖然美美理財會在同壹天發布多個貸款項目,借款人基本都是同壹個人,但同壹個人發布的貸款項目中披露的信息是不壹樣的。
例如,僅在3月1日,借款人陳玉建就放出了至少4個貸款項目,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其中,“美美房+0702006 90天定期理財”中,增信機構為“房產抵押”,而“美美房+0702063、1702062、1702057”三個項目中,增信機構均為
值得壹提的是,記者在官網“我要理財”中看到,個人按揭貸款顯示“只開通了房產按揭貸款”,也就是說,個人貸款必須以房產抵押。
對於上述個貸項目中的增信機構顯示“無”的情況,美美金融客服表示:“不了解借款人的情況,平臺上發布的確實有壹些項目沒有增信機構”;上述美美理財公關部工作人員表示,美美理財會根據貸款項目發布相關擔保信息。
對此,在陳彤看來,美美理財的信息披露非常不完善。“不知道是抵押不公示還是沒抵押。”
同壹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超過上限。
針對同壹個借款人在平臺上同壹天發放多個貸款項目的情況,陳彤認為“可能存在金額開標”,標的所有信息,包括借款人、抵押物、在線時間、放款時間都是壹樣的,只是金額和利率不同。
“目前開標金額在P2P行業比較普遍。金額開放的行為沒有太大問題,但會在壹定程度上傷害投資者的知情權。壹旦逾期,還可能導致信貸集中風險。”廖天虎說道。
法治周末記者粗略統計,在上述借款人陳玉建3月1日發布的借款項目中,融資金額超過1.6萬元,而在美美理財近10天的借款項目中,幾乎每天都有陳玉建的借款項目上線。顯然,陳瑜梅劍理財的貸款余額已經遠遠超過了20萬元的上限。
根據《暫行辦法》,點對點借貸的額度應以小額為主;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風險管理能力,對同壹借款人在同壹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平臺上的貸款余額上限進行控制,同壹自然人在同壹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平臺上的貸款余額上限不得超過20萬元;同壹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壹網貸平臺的貸款余額上限不得超過654.38+0萬元。
“美美金融目前處於整改期,整改期結束後將嚴格按照《暫行辦法》執行。”美美財經公關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雖然《暫行辦法》規定整改期限為12個月,新的監管要求並未正式實施,但平臺應對存量業務進行合規整改。”廖天虎指出。
在蔡海寧看來,試圖通過突破中標金額的做法來規避法律規定的貸款余額上限,不僅使融資項目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受到質疑,也給借款人的權益保護帶來了巨大損失的風險。國美財務管理應按本暫行辦法發布。
“新手15天”模棱兩可
除了借款項目的問題,美年財務管理也因活動規則模糊而飽受詬病。此前,有投資人在網貸之家社區對美理財評論稱“活動屢次作弊,改規則欺詐投資人”。
在美美金融的“活動中心”中,“2月註冊活動”顯示,2月17,10: 00至2月28日2065438+23: 59,美美金融新註冊用戶享受“新手15天,6500天。
“2月24日,我註冊購買了壹款新手專屬理財產品,定期30天,年化利率12%;2月26日看到平臺有新手專屬理財產品,定期15天,年化利率12%。本來覺得因為短期想買多,結果發現買不到。”剛接觸P2P的大學生張艷(化名)告訴記者,她對“15天新手專用,12%年化利率”的理解是,“在13年2月至2月28日的15天期間,新註冊用戶可以每天搶到12%年化利率的新手專。
另壹位投資者告訴記者,她第壹次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就明白了,只要是在2月13日到2月28日之間註冊的用戶,都可以在註冊之日起15日內購買到年化利率為12%的新手專享標。
美美理財客服對這句話的解釋是:“新註冊用戶可以購買新手專屬理財產品,定期15天,年化利率12%,新手專屬標準只能購買壹次。”
對於“新手15天,12%年化利率”的歧義,美美金融在活動頁面以“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鵬潤金夫所有”回應。
但在廖天虎看來,美美理財的最終解釋權是無效的。
“金融服務也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條款、通知、聲明等內容的。使用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不得約定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廖天虎補充道。
蔡海寧認為,美美理財的上述活動規則涉嫌故意誤導出借人,屬於誤導性陳述或欺詐性廣告行為,相關部門應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