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壹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倡導綠色過節風尚,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成效,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參考周邊省市對煙花爆竹的管控規定,決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擴大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範圍。根據《濟寧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濟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實際,可以對禁燃禁放區域予以調整,向社會公布,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汙染防治的需要和當地實際,確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段。經研究,決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期間,將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範圍擴大至濟寧市全域。
二、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利用壹切資源、借助壹切手段,全面開展宣傳發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短信、戶外電子屏和社區宣傳等途徑告知公眾。校園、交通、短彩信、街面、服務窗口、單位內部等方式,迅速營造禁燃禁放氛圍。註重把握宣傳重點、針對宣傳盲區、區分宣傳人群,持續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使全市人民快速了解我市禁售、禁燃、禁放政策,遵守有關規定,切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三、註重源頭管控。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靠上工作,提前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溝通聯系,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持,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並實名登記,嚴格遵守禁售煙花爆竹規定。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要組織人員對禁放區域內可能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公司、土產門市部、喜糖商鋪等場所進行明查暗訪,及時消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窩點。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禮儀慶典公司、飯店、賓館、酒店等業主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告知各類餐飲預訂者遵守禁放規定。針對群眾可能存有剩余煙花爆竹的實際,各縣市區要在村居、社區設置煙花爆竹置換回收點,購置壹定數量的群眾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換物的方式,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置換、回收工作,從源頭阻斷違法燃放行為。
四、嚴查違規行為。各鎮街、社區、村居要參照禁燒模式,,全面落實禁放網格化管理機制,將巡查、制止燃放工作職責壓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員,開展不間斷巡回檢查、宣傳告知。對除夕、春節至元宵節、農歷二月二等特殊時段,要提前制定包保管控方案,采取分片包幹、幹部包戶、24小時值班盯守的超常規措施,確保轄區零燃放。各級公安機關要牽頭做好巡邏巡查,各縣市區公安局、各派出所均要成立專職禁放巡查隊伍,在轄區主要街道、社區、村居持續開展不間斷巡查。要強化信息***享,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對禁放區域內各商店、集貿市場、婚慶用品商店等進行集中排查整治,徹底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各部門單位對工作中發現的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要及時向公安、應急管理部門移交,確保及時打擊處理。公安機關要按照鞭炮聲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對工作中發現、有關部門移交、群眾舉報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線索,靈敏反應、迅速出警,第壹時間做好取證工作,依法予以處罰,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濟寧市生態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