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內容是 “員工能進能出” 伴隨國企轉型,國企中的人員也經歷著轉型,分配制度改革,效率與公平的雙重挑戰,幹部能上能下。
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既是集團公司深化企業改革、打造國企新樣板的重要內容,也是股份公司加快轉型升級、增強發展動力的現實需要,更是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三項制度改革具體指什麽?
深化國有企業勞動、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以下簡稱三項制度改革)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於完善國有企業市場化管理機制,促進國有企業優質發展,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取得了壹定成績,企業市場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仍存在壹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例如,改革的系統性和完整性需要進壹步完善;企業治理機制有待進壹步完善;壹些立誌改革的企業文化氛圍不夠濃厚;企業深化改革缺乏支撐資金等待。要解決這些突出問題,必須加強統籌規劃,通過制度設計推進改革,激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內生動力。
用系統思維做好改革設計。國有企業的三次機構改革並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涉及管理崗位設置、崗位設置、人員選拔、機構重組、崗位考核與淘汰、薪酬福利等各個方面。要建立系統的思維,綜合考慮改革的各個方面。目前,壹些國有企業在推進三項體制改革時仍然缺乏整體設計。加強對國有企業負責人的培訓,聘請專業機構幫助設計實施三項制度改革的總體規劃,可以提高國有企業整體推進三項制度改革的能力。
建立科學的改革評價機制。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是壹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建立科學的改革評價機制,對改革進行動態評價,確保改革科學有序推進。因此,需要科學設計壹個能夠反映不同地區國有企業三次體制改革階段性特征和有效性的評價指標體系,從而科學評價不同國有企業三次體制改革的進展情況,並將其作為公司績效考核標準之壹,以促進三次體制改革的真正落地。
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從實踐的角度來看,治理機制的不完善是導致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不足的直接原因。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可以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擴大國有資本授權經營範圍,依法履行投資者責任,增強企業行使權利的能力;完善國有企業董事會運行機制,在公司治理中體現國有投資者意願;完善職業經理人市場化選拔、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和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國有企業市場化運行機制和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對公司董事會治理、監事會治理、經理治理等的評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第三條
管理工作 就是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按照兩個“壹以貫之”要求,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落實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公司決策重大事項前置程序。完善公司治理,加強董事會建設,目前82家中央企業和94.6%的地方國有企業集團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全部中央企業和96%的地方國有企業集團已經完成公司制改制。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加大市場化選人用人力度,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推進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已有45家中央企業建立了職業經理人制度;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推動中央企業建立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基本完成“三供壹業”和市政社區分離移交、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等任務,廠辦大集體改革完成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