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機關有關處室、各市(州)水利(水務)局: 為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壹號文件精神,著力推動今後壹個時期水利前期工作,按照水利部辦規計函[2011]235號文件要求,決定實行重點水利項目前期工作月報制度,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總體要求 各市州水利部門要高度重視水利項目前期工作,按照湘水計[2011]24號文件的要求,抓緊研究制定重點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中央立項水利項目和地方立項擬申請中央補助資金項目(部分資金分省切塊下達的面上項目除外)的前期工作各階段時間節點。在此基礎上,按月報送上述兩類項目的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各地月報情況我廳將作為安排投資計劃時的重要依據。未列入月報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技術審查和投資計劃。 二、關於月報的具體內容 1、報送內容。2011年擬安排投資計劃的中央立項水利項目和地方立項擬申請中央補助資金項目的前期工作進展情況,以及2011年已經啟動的中央立項水利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 2、報送時間。每月30日前報送本月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 3、報送方式。按照附表的要求認真填表上報,包括電子表格和簽字蓋章後的正式報表,未簽字蓋章的視為未報。 聯系人:王身興 0731-85483748 姚 丹 0731-85483292 附件:1、中央立項水利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月報表 2、地方立項申請中央補助資金水利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月報表 湖南省水利廳規劃計劃處 二O壹壹年五月三日
上一篇:廣州萬寶集團有限公司防偽標識下一篇:河北大學計算機自考專業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