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哈爾濱保險(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年檢流程

哈爾濱保險(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年檢流程

哈爾濱保險(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年檢流程:各參保單位:

為方便參保單位,我們在今年聯合開展各險種繳費工資申報工作,並與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同時進行。請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做好此項工作,據實填報申報軟件中各險種單位信息、繳費工資等相關內容,按要求及時申報。

壹、年報須知

(壹)參加年報單位的範圍

1、醫療保險

2010年底前辦理醫療保險(含欠費停保單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單位。市直財政統發單位、2011年新參保的單位不參加此次年報。

2、失業保險

2010年底前參加失業保險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2011年新參保的單位不參加此次年報。

3、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2011年3月底前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單位。

(二)年報時間

1、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進行在機關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單位的五險年報工作,不接待其他參保單位。

2、2011年4月25日至6月17日(法定節假日除外)進行其他參保單位的四險年報工作。具體申報時間安排如下:

(1)開發區參保單位:4月25日至4月29日

(2)南崗區參保單位:5月3日至5月11日

(3)道裏區參保單位:5月12日至5月20日

(4)道外區參保單位:5月23日至5月31日

(5)香坊區參保單位:6月1日至6月10日

(6)平房、松北、呼蘭區參保單位:6月13日至6月17日

(三)地點

道裏區經緯十二道街50號八樓會議室

(四)繳費基數的調整時間

各險種經辦機構將依據各單位申報的年報數據,重新核定參保人員各險種繳費基數,並從2011年4月份起按調整後的繳費基數收費。

(五)繳費基數的核定方法

1、醫療保險

(1)在職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哈市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簡稱上年社平工資)的300%,下限為上年社平工資的60%。

(2)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高於上年社平工資的,在職職工繳費基數按前款調整後確定。

(3)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低於上年社平工資的,如單位為9.5%的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其在職職工高於社平的,按實際申報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低於社平的,采取同比例增長的方式確定繳費基數。重新確定後的在職職工繳費基數平均值與上年社平工資基本持平。

采用同比例增長方式確定繳費基數的計算辦法:

① 同比例增長系數 = [上年社平工資×在職人數 - 高於社平在職職工的工資和(高於社平300%的人員按社平300%計算)]÷低於社平的在職職工工資和(低於社平60%的人員按社平60%計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間的按實際計算)

② 低於社平工資人員的繳費基數 = 申報工資(低於社平60%人員按社平60%計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間的按實際計算)×同比例增長系數

(4)按6.5%、5%的繳費比例參保的單位,在職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上年社平工資確定。

(5)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年審的參保單位,其在職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2010年社平工資的110%確定,從2011年4月份進行補收。

(6)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劃賬戶基數確定

從2011年4月起,以退休人員2011年3月的養老金為基數劃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低於2010年社會平均退休金的,以2010年社會平均退休金為基數劃入)。

2、工傷、生育保險

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我市2010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我市2010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3、失業保險

(1)在職職工工資高於上年社平工資60%的,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實際工資確定;低於上年社平工資60%的,按上年社平工資的60%確定。

繳費比例:參保單位2%,個人1%;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2)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年審的參保單位,其職工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2010年年度繳費基數的110%確定,從2011年4月份進行補收。

4、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待定。

(六)原帶資參保企業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暫不做調整

(七)年報前的準備工作:

1、為提高今年年報工作效率,對參保單位各險種欠費情況,只進行欠費告知、催繳工作,不再與是否給予年報相掛鉤。

2、對於未按社會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參加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相應險種的單位,應辦理未參保險種的參保手續。

3、單位須提前辦理醫療保險人員變更業務

如有單位需要辦理醫療保險人員增減等變更業務的,須於年報前攜帶相關手續辦理,然後再辦理繳費工資申報。如參保單位不按程序辦理將會影響參保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劃入及相關待遇的享受。

二、年報辦理流程

(壹)領取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年報軟件、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年報軟件;持U盤拷取失業保險年報程序。

1、時間:

在機關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在2011年4月11日至4月13日領取(拷取)。

其他參保單位於2011年4月11日至5月31日領取(拷取)。

2、地點:道裏區經緯十二道街50號八樓會議室。

3、醫療保險年報軟件可以重復安裝,為了節約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有多個下屬機構的參保單位只發放壹套年報軟件(光盤),辦理年報時請將報盤軟件(光盤)返回。

4、參保單位也可以攜帶U盤自行拷取醫療保險年報程序。

(二)將年審年報軟件(程序)安裝後按要求進行操作,將報盤數據保存到U盤中。

(三)請攜帶以下相關材料辦理年報申報:

1、《2011年度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及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年報申報表》(從光盤中調取表格,壹式五份,加蓋公章);

參加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年報的還需提供《哈爾濱市職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年審申報表》、《哈爾濱市職工醫療保險月工資申報名細表》(壹式二份,加蓋公章);《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情況說明》(從光盤中調取表格,加蓋公章);

2、U盤(已存入填報並保存的數據);

3、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險種經辦機構各壹份)。

事業單位還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編制手冊的原件及兩樣復印件。(醫保中心留存壹份)。

企業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各險種經辦機構各壹份)。

4、辦理醫療保險年報的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還須提供機關事業社保局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養老金明細單、2011年3月份會計憑證(含職工工資表)原件;

5、辦理醫療保險年報的企業及其他單位須提供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養老金明細單;

6、參保單位如需變更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的(原帶資參保企業除外),須攜帶《醫療保險調整繳費比例變更表》(從光盤中調取表格,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報流程

1、在機關事業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

按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的順序進行申報

2、其他單位:

按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的順序進行申報

(五)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上年度《哈爾濱市各類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手冊》(新成立的單位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的不必攜帶)。

2、《哈爾濱市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工填寫表);

3、2010年11月份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和2011年2月份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

4、勞動合同備案登記冊;

5、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2月份的繳費收據復印件(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

6、本單位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原件;

7、營業執照復印件;

8、工資總額使用手冊;

9、本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相關材料。

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哈爾濱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哈爾濱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

哈爾濱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二〇壹壹年四月八日

最好問壹下:12333咨詢服務熱線。

  • 上一篇:國家職業資格準入類
  • 下一篇:韓國捷運物流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