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參保單位,我們今年聯合開展了各類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與勞動保障書面審核同時進行。請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做好此項工作,在申報軟件中如實填寫各類保險公司信息、工資發放等相關內容,並按要求及時申報。
首先,年度報告指出
(壹)參與本單位範圍的年度報告
1,醫療保險
2010結束前辦理醫療保險(含欠費停保單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單位。市財政直屬單位和2011新參保人員不參與本次年報。
2.失業保險
2010年底前參加失業保險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2011新參保單位不參與本次年報。
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2011 3月底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
(二)年度報告的時間
1,2011 4月11至4月22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在政府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單位的五險年報,不接收其他參保單位。
2、2011 4月25日至6月17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其他投保單位四險年報。具體申報時間安排如下:
(1)開發區參保單位:4月25日至4月29日。
(2)南崗區參保單位:5月3日至5月11。
(3)道裏區參保單位:5月12至5月20日。
(4)道外區參保單位:5月23日至5月31。
(5)香坊區參保單位:6月1至6月10。
(6)方平、松北區、呼蘭區參保單位:6月13至6月17。
(3)位置
道裏區經緯十二道街50號八樓會議室
(四)繳費基數的調整時間
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各單位申報的年報數據重新核定被保險人的各險種繳費基數,並從2011年4月起按照調整後的繳費基數進行收費。
(五)繳費基數的核定方法
1,醫療保險
(1)在職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哈爾濱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簡稱上年度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0%。
(二)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按照前款規定調整後確定本單位職工的繳費基數。
(三)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的,單位為9.5%醫療保險繳費率的,單位職工高於上年度的,按照實際申報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低於社會水平的,采取同比例增長確定繳費基數。重新確定的在崗職工平均繳費基數與上年度基本持平。
采用同比例增長方式確定繳費基數的計算方法:
①比例增長系數=[上年社平工資×職工人數-高於社平的職工工資和(高於社平300%的按社平300%計算)÷低於社平的職工工資和(低於社平60%的按社平60%計算,介於社平60%和社平之間的實際計算)。
(2)社會福利水平以下人員繳費基數=申報工資(社會福利水平以下人員按社會福利水平計算60%,社會福利水平與社會福利水平之間實際計算60%)×同比例增長系數。
(4)按照6.5%和5%的繳費比例,在職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壹年度社會工資確定。
(5)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年審的參保單位,其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2010年社平工資的110%確定,從2011年4月開始繳費。
(6)確定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賬戶基數。
2011年4月起,將2011年3月退休人員養老金轉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低於社會平均養老金2010的,轉入社會平均養老金2010)。
2.工傷和生育保險
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010年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2010年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3.失業保險
(1)職工工資比上年增長60%的,按照實際工資確定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社會工資60%的,按照上年度社會工資的60%確定。
繳費比例:參保單位2%,個人1%;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2)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年審的參保單位,職工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2010年年度繳費基數的110%確定,從2011年4月起補足。
4.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繳費基數核定方法待定。
(六)原參保企業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暫不調整。
(七)年度報告前的準備工作:
1.為了提高今年年報的效率,只對各類保險公司的欠款進行了通報和督促,不再與是否給年報掛鉤。
2.未按有關社會保險政策參加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單位,為未參保人員辦理參保手續。
3、單位應提前辦理醫療保險人員變更業務。
單位需要辦理醫療保險人員增減等業務變更的,必須在年報前辦理相關手續,然後辦理工資發放。參保單位不按程序辦理,會影響參保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和相關待遇的享受。
二、年報處理流程
(壹)接收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年報軟件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年報軟件;用u盤復制失業保險年報的程序。
1,時間:
在機關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於4月11日至4月13日領取(復印)。
其他參保單位4月2011至5月31領取(復印件)。
2.地點:道裏區經緯十二大道50號8樓會議室。
3.醫保年報軟件可以重復安裝。為了節約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有幾個下屬機構的參保單位只發放壹套年報軟件(光盤)。請在處理年度報告時歸還報價軟件(光盤)。
4、參保單位也可攜帶u盤復制醫療保險年度報告程序。
(2)安裝年審年報軟件(程序)並按要求操作,將報價數據保存到u盤。
(3)申請年報請攜帶以下相關材料:
1,《2011機關事業單位醫療、工傷、生育、失業、養老保險年度報告》(從光盤上取表壹式五份,加蓋公章);
參加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年報的,還需提供《哈爾濱市職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年報表》、《哈爾濱市職工醫療保險月工資申報清單》(壹式兩份,加蓋公章);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情況說明(從光盤上取表並加蓋公章);
2.u盤(已經填寫並保存的數據);
3.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保險代理機構各壹份)。
事業單位還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手冊原件及復印件兩份。(醫保中心留存壹份)。
企業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當地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保險代理機構各壹份)。
4.辦理醫療保險年報的結余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還須提供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局印制的2011 3月退休養老金對賬單原件和2011 3月記賬憑證(含職工工資單);
5.辦理醫療保險年報的企業等單位,提供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印制的2011 3月退休養老金明細清單;
6.參保單位如需變更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原參保企業有資金的除外),須攜帶《醫療保險調整繳費比例變更表》(表格從光盤中調取並加蓋單位公章)。
(4)申報程序
1.在機關事業單位和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
按照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的順序申報。
2.其他單位:
按照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的順序申報。
(五)參加勞動保障筆試,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去年的《哈爾濱市各類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等級評定手冊》(新成立單位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核時不用攜帶)。
2.哈爾濱市用人單位基本用工信息采集表(手工填寫);
3.2010+11二月份員工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
4、勞動合同登記登記簿;
5.2010、11、2011二月(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繳費收據復印件;
6、本單位技術工種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
7.營業執照復印件;
8、工資總額手冊;
9.本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相關材料。
哈爾濱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哈爾濱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哈爾濱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
哈爾濱勞動保障監察局
2011年4月8日
最好問:12333咨詢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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