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序號特別管理措施壹、農、林、牧、漁業1境外個人、境外漁業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資源調查活動,必須經中國政府批準。同中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二、建築業2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三、批發和零售業3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直接銷售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農藥,應當在中國境內設立銷售機構或委托符合條件的中國境內代理機構銷售。4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在國內從事經營煙葉、煙草制品的批發、零售、進出口。四、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只允許境外服務提供者在對境外船舶開放的港口從事國際運輸,除此以外,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不得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不得使用外籍船舶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但是,在國內沒有能夠滿足所申請運輸要求的中國籍船舶,並且船舶停靠的港口或者水域為對外開放的港口或者水域的情況下,經中國政府許可,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可以在中國政府規定的期限或者航次內,臨時使用外籍船舶運輸。6除遊艇外的外籍船舶進出海南自由貿易港或者在其內河航行、港口航行、移泊以及靠離港外系泊點、裝卸站等,應當向當地的引航機構申請引航。如中國與船籍所屬國另有協定,則先遵守相關協定規定。7境外個人不得註冊成為引航員。8境外服務提供者須通過與中方打撈人簽訂***同打撈合同的方式,參與打撈沿海水域沈船沈物。境外服務提供者為履行***同打撈合同所需船舶、設備及勞務,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向中方打撈人租用和雇傭。
序號特別管理措施9計算機訂座系統服務,對於跨境交付方式,只允許:(1)境外計算機訂座系統,如與中國航空運輸企業和中國計算機訂座系統訂立協議,則可通過與中國計算機訂座系統連接,向中國航空運輸企業和中國航空代理人提供服務;(2)境外計算機訂座系統可向根據雙邊航空協定有權從事經營的境外航空運輸企業在中國通航城市設立的代表處或營業所提供服務;(3)中國航空運輸企業和境外航空運輸企業的銷售代理直接進入和使用境外計算機訂座系統須經中國民航主管部門批準。10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從事包括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導航監視、航行情報等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服務,不得從事民用航空空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