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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員工管理辦法

海外員工管理辦法

海外員工的管理方法有哪些?下面,我整理了海外員工管理辦法。歡迎閱讀參考!

海外雇員管理辦法第壹章總則

首先是保護公司?出門?經營戰略的順利實施,執行?安全第壹,預防為主?政策,切實保障公司海外業務部機構和人員的安全保護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海外事業部機構和人員?指公司設立的海外辦事處及其工作人員。

第三條海外業務部是公司海外機構業務管理的主管部門,也是公司海外機構人員人身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發行管理科協助海外業務部對海外辦事處人員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於海外業務部人員在國外的所有活動。

第二章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壹條駐外辦事處工作人員出國前,應認真學習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應的安全衛生知識,詳細了解公司對駐外辦事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二條駐外辦事處工作人員出國前,應當了解擬去國家當地的法律法規,掌握並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第三條駐外辦事處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知識學習,主要內容包括當地風俗習慣、禁忌、安全信息收集、當地緊急救援聯系方式等。

第四條駐外辦事處負責人應嚴格遵守公司頒布的安全管理制度,對任何來辦事處的公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認真記錄安全培訓表。發行管理課負責定期監督檢查海外辦事處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境外安全風險防範

第壹條海外業務部負責制定海外辦事處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條各駐外辦事處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防盜、防竊措施。

第三條駐外辦事處應加強與當地使領館的聯系,加強對駐在國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恐怖活動等信息的收集、評估和預警,並及時報送發行管理科;建立與其他中資企業的溝通渠道,及時獲取安全信息。

第四條駐外辦事處應當建立外出人員請示制度。任何辦公室的負責人應統壹安排外出工作,並按時返回工作區域。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回來,應打電話說明原因。出國到沒有辦事處的國家,要跟著團隊統壹行動。如果他們因為其他原因需要單獨外出,必須向領隊請假,說明妳要去哪裏以及預計歸隊時間,按時歸隊。

第五條傍晚和夜間不要外出。如需工作,應做好安全措施,盡量避免單獨參加聚會,避免在人員密集場所長時間停留。

第六條建立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第四章境外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第壹條境外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對境外機構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和損失的事件,包括戰爭、政變、恐怖襲擊、綁架、治安犯罪、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等。

第二條境外安全形勢異常時,駐外辦事處負責人應及時向主管發行領導報告,各駐外辦事處應立即向我國駐外使館報告,並在使館領導下妥善安排。具體程序如下:

(1)駐外辦事處應做好事件現場處置工作,積極與當地醫院建立良好的緊急救援關系,及時救助傷員,並向當地警方報告。

(二)駐外辦事處了解並準確報告突發事件的詳細情況,包括:

1,事發時間、地點、現場;

2.事件的簡要說明和對原因的初步判斷;

3、事件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包括失蹤人員)、人員姓名、籍貫、國內聯系單位、家屬聯系方式;初步估算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內容。

第五章高風險國家和地區的管理

第壹條分銷管理科收到商務部或機電商會等政府部門發布的高風險國家和地區名單後,應及時向公司高層領導報告,並盡量避免海外辦事處人員在此期間到高風險國家和地區工作。

第二條已在高風險國家和地區執行境外任務的駐外辦事處人員,以及由派出部門臨時派往未設立駐外辦事處的高風險國家和地區的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及時向駐外使館申報登記,並接受駐外使館的指導和管理。駐外辦事處必須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可根據當地安全形勢聘請當地保安或武警,增強安全防護能力,提高安全防護水平。

第六章安全責任

第壹條發行管理科應建立海外安全聯絡制度,指定海外安全總監和安全信息聯絡員全面負責海外安全工作。海外安全負責人和安全信息聯絡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條駐外辦事處應當在辦事處顯著位置張貼境外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包括應急聯系人電話清單,包括使館負責人、派出所、當地醫院、公司領導、分銷經理、境外安全負責人的聯系電話。

第三條駐外機構負責人是境外安全第壹責任人,應當認真履行職責。

第四條海外業務部應將海外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納入對辦事處和辦事處負責人的考核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壹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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