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寫作格式如下:
標題:XXXX公函(四號字、加粗、居中);
正文:XXXXXXXX;
對方單位名稱:XXXXXXXXXX;
內容:XXXXXXXXXXX(小四號,宋體);
本單位名稱: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函的具體要求
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等。
公函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等。
(壹)標題
壹般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者事由、文種組成。壹般發函為《關於**(事由)的函》;復函為《關於**(答復事項)的復函》。
(二)正文
壹般包括三層:簡要介紹背景情況;商洽、詢問、答復的事項和問題;希望和要求,如:"務希研究承復",敬請大力支持為盼"等。
寫公函時的註意點如下:
沒有隸屬關系則可用函的格式,有隸屬關系則應用請示的格式;
下級向上級報告請示問題,用“請示”、“報告”或是“意見”,而不是“函”,函適用於平行的不相隸屬的單位。
無論是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還是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等,都要用簡潔得體的語言把需要告訴對方的問題、意見敘寫清楚。如果屬於復函,還要註意答復事項的針對性和明確性。
函可以從不同角度分類,按性質分,可以分為公函和便函兩種:公函用於機關單位正式的公務活動往來;便函則用於日常事務性工作的處理。
便函不屬於正式公文,沒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標題,不用發文字號,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機關單位名稱、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