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處理流程:
壹、單位處理流程
1.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各機構業務人員應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完整,對不完整的資料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辦理相關手續。
3.對於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4.原參保地收到《聯絡函》後,將參保人的《參保證明》和《參保人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寄回我市;有個人賬戶的,同時轉移個人賬戶余額: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5.各經辦機構收到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信息表、個人賬戶余額,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將轉入的個人賬戶金額記入參保人個人賬戶: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二、個人醫療保險經辦方式
1.個人名義繳費:需要向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壹寸照片兩張、保險費、申請表等。並且只能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交多少是根據當地社評去年的工資來算的,每年都不壹樣。
2.此外,還規定最低檔次和最高檔次不低於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次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壹般最低檔的居多。
3.另外,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繳費25/30年。到了退休年齡,可以申請養老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保費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