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醫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通則
第壹條為保證山西中醫藥大學順利招生,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山西中醫藥大學
學校代碼:10809
第三條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校
教育程度:本科
學校形式:全日制。
簽發人:郝行長。
學校地址:
晉中校區(本部)地址:山西省大學城大學街121號。
郵政編碼:030619
第四條學生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通過德、智、體、美、勞各項考試,達到學校畢業和學位授予標準。學校會按規定頒發山西中醫藥大學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二章?體制
第五條學校招生組織由招生領導小組、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辦公室三級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相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和決策。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並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建議。招生辦公室負責落實教育部和學校制定的相關招生政策,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學校發展規劃,結合我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按照教育部關於招生來源計劃編制的要求,招生辦公室科學合理地按省(區、市)編制我校招生來源計劃。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關於編制招生來源計劃的要求,科學設置預約計劃,預約計劃不超過我校招生計劃總量的1%,並報主管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用於調劑各地網上入學考試生源不平衡和平行誌願同段考生。預留計劃的使用必須堅持集體審議、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放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之前。
第九條學校本科教育招生共設17個專業,1個專業方向為中醫學(臨床中醫學),包括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康復治療學、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制藥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制藥、中藥藥學、護理學、市場營銷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健康服務與管理。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山西中醫藥大學招生工作實行教育部招生制度,執行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壹條根據我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學生情況,與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協商確定查閱考生檔案的要求。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誌願按順序投檔的省份,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二條采取平行誌願投檔方式的省份,進入投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備用計劃根據各省(區、市)的相關政策和錄取流程,等待二次投檔或征集誌願投檔。
采取順序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高校錄取采取誌願優先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高校誌願順序,從高到低錄取第壹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當各省(區、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的第壹誌願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擇優錄取第二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三條在錄取過程中,當考生成績相同時,學生原籍規定同分原則的,按其規定執行;不規定等次原則的,文史類按語文、數學、文科順序錄取。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科學的順序錄取。
第十四條我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為進入檔案的考生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誌願和不服從專業誌願的考生將被辭退。
第十五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錄取,按照相應省份公布的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公示為準。
第十六條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錄取規則建議,我校實行“在招生計劃1: 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我院本科招生起點嚴格執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關政策,在各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實行平行誌願錄取方式。被錄取的考生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我校在本科招生中嚴格執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的相關政策,在各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上采取平行誌願投檔方式錄取。被錄取的考生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只招收農村學生,實行單報單批單獨錄取。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的學生;生源地考生不夠的,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地所在地區(市)考生;學生所在地區(市)考生仍不滿意的,原則上在全省範圍內從高分調整到低分。預錄取考生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方可正式錄取。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畢業後在定向單位就業。
第二十條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部門和學校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壹條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關於加分或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性出發,本著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特別強調除管理專業外,所有專業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二十三條大學英語是我校本科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
第五章?其他的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後,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對於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包括取消其入學資格。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壹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費用。學校嚴格執行山西省發改委收費標準(晉發改收費發[2065 438+08]293號)收取相關費用。其中,中醫學(5+3壹體化)學制較長,本科階段執行本專業本科學費標準,研究生階段執行當年研究生學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我校設有在校學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特殊貢獻獎和科技創新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用於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優秀學生。同時,開展校內勤工儉學,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在校學習和生活困難。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八條聯系信息
電話(傳真):0351-3179767、3179960。
學校網站:
電子郵件:bkzs_sxtcm@
監督電話:0351-3179857
監督郵箱:jijianbanxtcm @
第六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山西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