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機構設置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機構設置

(壹)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和信訪等工作;協調廳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編制上報行業立法計劃;負責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建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查、協調綜合匯總上報工作。

(三)住房保障處

指導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廉租住房資金安排和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職責;指導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和管理;指導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組織建設並管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擬訂適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城鄉規劃處

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城鎮體系規劃;指導城鄉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擔省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對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和區域重大項目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的有關工作;承擔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工作和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職責。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業的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和發展規劃;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機構的資質認定、房屋拆遷單位資格核準工作;指導城鎮房屋拆遷、產權產籍管理、房產登記發證、房產糾紛仲裁和物業管理、白蟻防治、危房鑒定等工作;組織建立並管理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房屋權屬信息系統。

(六)城市建設處

研究擬訂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供排水、汙水處理及其配套管網、供氣供熱、園林綠化、道路橋梁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維護及運營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工作;參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市政公用行業施工企業資質認證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政公用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村鎮建設處

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

(八)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擬訂勘察設計咨詢、工程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咨詢、建設科技與建築節能、墻體材料革新與散裝水泥的行業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監督;承擔勘察設計咨詢、建設監理、造價咨詢、商品混凝土單位資質認定工作;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工程標準設計、省級統壹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公***服務設施(不含通訊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和科技項目;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

(九)城市管理處(稽查執法處)

研究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城建監察、市容環境衛生的發展戰略、政策法規、行業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稽查執法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治理和執法工作;指導城市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及運營管理工作;組織對城鄉規劃、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住房公積金、建築市場、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歷史文化名城和風景名勝區、城鎮減排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

(十)住房公積金監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住房公積金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導、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業務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管理和住房公積金統計與分析等工作。

(十壹)計劃財務處

組織擬訂建設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引進、投資計劃;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編制和管理城市、村鎮維護建設補助資金計劃;負責廳機關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廳管社會團體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承擔全系統的統計工作。

(十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組織建設工程高、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負責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職業技能工作;編制建設系統人才培養規劃,指導行業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業國際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負責行業社團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建設工會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 上一篇:鶴壁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網站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的通知的總則
  • 下一篇: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