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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成都市實施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的規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雙降”工作部署,深化我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確保招生考試公開、公平、公正,促進我市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現制定《成都市2022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實施細則》如下。

壹、招生計劃

(壹)區域招生管理

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實行分區域管理。未經批準,普通高級中學不得跨地區招生。2022年全市招生區域17。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 * *共同組成1招生區域(簡稱“5+2”區域),其余16個區(市)縣各作為1招生區域。

(2)計劃的確定

全市高中教育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局管理。我市積極推進普通高中擴建升級工程和中等職業學校升級工程,擴大優質學位供給。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心城區(含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下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發布,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批,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其他區(市)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報成都市教育局備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成都市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市、民辦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院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的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成都市教育局備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成都市外中等職業學校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要求提交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3.職業和壹般融合計劃。全市職普壹體化方案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下發,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4.中等職業學校與高等職業學校之間的五年制連續培養[以下簡稱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含師範教育)]招生計劃。省發改委、省教育廳下發後,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3)計劃的實施

1.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執行批準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或提前招生。

2.嚴格執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各中等職業學校實行“陽光招生”,積極拓展生源渠道,在保證完成備案招生計劃的同時,鼓勵結合各校實際擴大招生規模。

3.職業和普通壹體化招生計劃。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要求。

4.五年制高職(含師範)招生計劃。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匯總考生誌願信息後,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執行。

第二,註冊

(1)申請人

2022年成都市初中畢業生(含擬以學籍在成都市參加中考的非成都戶籍畢業生)、在成都市外就讀且需要回成都繼續深造的成都戶籍初中畢業生、準備繼續深造的原成都戶籍學生必須報名。

(二)報名方式

成都中考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在“成都招考”(網址:)上進行。

(三)報名方式

1.成都市初中應屆初中畢業生

全市所有初中按照屬地化原則,屬地(校址)所在區(市)、縣負責組織報名和各項考試。

凡具有成都市學籍和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均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參加各種考試。其中,學籍和戶籍不在同壹招生地區的考生,報名時必須選擇並確定招生地區(戶籍所在地的招生地區或學籍所在地的招生地區)。市直學校初中畢業生入學區域為“5+2”區域或戶籍所在地招生區域。成績公布後,考生根據報名時選擇的升學地區政策填報誌願和升學。

學籍在成都、戶籍不在成都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考生如需在成都參加中考,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到就讀學校報名並參加各種考試,按成都市招生政策上學。如果考生考完試想回居住地繼續深造,報名前要咨詢居住地的入學考試政策。

2.成都市戶籍初中畢業生在成都市外就讀。

成都市戶籍初中畢業生,在成都市外就讀,需要回成都繼續深造的,應當到戶籍所在區(市)縣招考機構報名,參加各種考試。

3.往屆成都戶籍學生

具有成都市戶籍的往屆學生,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招錄機關報名,參加各項考試。

第三,考試

本市中考實行“六統壹”,即統壹考試科目和時間、統壹試題、統壹參考答案和評分參考、統壹考試方式、統壹組織閱卷、統壹公布成績。

(壹)考試科目和時間

2022年中考統壹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其中物理、化學包括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和理化實驗操作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統考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試卷要求和評分方法

1.試卷要求和組成

中考各科試卷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堅持“五育並舉”的理念,堅持“以德育人,指導教學,服務學生全面發展”的理念。既要註重對基礎知識和技能的考查,又要註重對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考查。

試題(含字幕、帶試題答題卡、英語聽力u盤,下同)和參考答案在啟用前是保密的。評分標準和評分過程中根據評分標準制定的評分規則在投入使用前屬於保密事項,應作為內部資料管理,投入使用後3年內不得公開。考生答題卡(包括答題卡和紙片)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事項管理,成績公布後按內部資料管理。

語文、數學、英語試卷分為A卷和B卷,A卷滿分為100(含英語聽力考試30分),B卷滿分為50分。物理分為A卷和B卷,A卷滿分為100(其中:筆試85,實驗操作15),B卷滿分為20。化學只設A卷,滿分100(其中:筆試85,實驗操作15)。各科筆試均為閉卷考試。

2.評分方法

考生成績包括畢業和升學。

畢業成績只算A級成績,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個等級。各年級的標準由成都市教育局確定。

聯考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滿分為710,具體為:語文、數學、英語A、B卷成績之和,滿分為150;物理是:A級×50%+B級,滿分70分;化學為:a卷成績×50%,滿分50分;體檢結果,滿分60分;同時,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的畢業成績按照A 20分、B 16分、C 12分、D 8分、缺考0分計入入學考試成績,滿分各20分。物理、化學計入聯考成績時,均保留小數點後壹位,綜合後總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數點後壹位。

(三)考試組織

考試工作在成都市招考委和成都市教育局的統壹領導下,由各區(市)縣招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原則上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

第四,標記

全市實行統壹遠程網上閱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統壹領導,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壹管理,各區(市)縣組織實施,按照統壹標準設置和管理評卷點。

考生被告知考試成績,考生可以申請成績復查。

五、綜合素質評價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漢[2019]95號)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初中具體組織實施,在九年級下期(4月中旬前)完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依據。

不及物動詞自願報告

成績公布後,各區(市)縣招錄機關、畢業學校、報名點組織考生網上填報招生誌願。有“5+2”地區升學的考生,網上填報所有升學;其他地區的考生在網上填報第壹批誌願、五年制高職院校(含師範院校)誌願和中等職業學校誌願,其他誌願按當地要求填報。誌願填報截止後,不再填報或更改誌願。

報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學生,除可通過上述方式報考外,還可直接到相關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類技工院校設立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七、給學校學生的指標

2022年普通高中學生指標實施辦法另行通知。

八。歸檔和承認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進壹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蛟發[2065 438+08]4號)要求,我市實行“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基礎,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入學考試模式,在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的統壹領導下,以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和相關區(市)縣,

(1)錄取批次

1.“5+2”地區

“5+2”地區高中統壹錄取按順序分為三個批次,上壹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批次錄取。

第壹批:按順序分為7類,依次為1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符合條件的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第二類“青少年航空實驗班”;第三類:“有指標到校的學生”;類別4“校園足球課”;第五類“藝術體育特長生”;第六類“成都市非‘5+2’地區招生計劃”;第七類“項目班”包括面向“5+2”區域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項目班、民辦普通高中項目班和部分郊區新城普通高中。在本批次錄取中,上壹類別被錄取的考生不參加未來類別的錄取。

第二批:省級示範普通高中,經批準的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

第三批:市級示範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職普融合班和中等職業學校。也可以報這個批次的學校,其中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五年制高職(含師範院校)計劃面向全市招生,個人誌願同時填報,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錄取。

2.其他招生領域

其他招生地區的錄取批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2)普通高中入學

1.“5+2”地區

“5+2”區域高中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中考成績通知時,劃定並公布“5+2”區域省級示範普通高中填報誌願指導線、普通高中最低投檔線、職普融合班錄取指導線。參加第二批錄取的學校(含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全部填報省級示範普通高中網上錄取誌願指導。參加第三批錄取的學校(含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均在普通高中最低投檔線錄取。參加第三批錄取的職普融合班均為在職普融合班,實行網上指導招生。

第二批和第三批普通高中(含公辦高中、民辦高中和職普融合班)各有5個誌願,其錄取實行1分段,各分段按1-5順序錄取。文件傳輸的比例原則上是1:1。同分考生最低分超過檔案調劑比例的,按以下原則進行檔案調劑:

根據《成都市工匠禮遇十項政策措施實施辦法》(成產改辦[2021]7號),成都市工匠子女優先建檔;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具有市級以上“新時代好青年”、“勞動獎章”、“勞動能手”獲獎記錄的優先權。考生未按要求完成真實記錄,初中階段存在考試舞弊、校園欺淩等行為。

以上條件相同的,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如果這個分數相同,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物理的B卷分數之和從高到低排序。如果這個分數也壹樣,就按照運動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研究後再處理。

普通高中錄取未完成計劃統壹向社會公布,統壹組織網上填報誌願,根據誌願優劣擇優錄取。

2.其他招生領域

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6個招生區的招生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普通高中達到學校的學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其他招生地區普通高中招生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3)中等職業學校入學

在成都招生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組織辦理入學手續。

九、加分政策和資格審查

(壹)五年制高職(含師範)、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加分政策和資格審查

五年制高職(含師範)和中等職業學校加分政策和資格審查按省招考委有關規定執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和職業普通班錄取加分政策和資格審查。

1.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子女,加5分。成都市委統戰部負責資格審查。

2.臺灣省省籍考生,加5分。成都市委統戰部負責資格審查。

3.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退回其未成年子女,加5分。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

4.軍人子女優待辦法按有關政策執行,由成都警備區政治工作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

5.見義勇為、因公致殘的公安民警子女的優待辦法按有關政策執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資格審查。

6.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成都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

7.各單位(部門)負責上述加分政策的宣傳解釋、考生及家長應提供的材料、申請及審核流程。考試應於5月底前完成,正式名單(包括考生報名序號、身份證號、照顧類別等信息)於5月31前以公函方式發送至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審核後,由市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資格審查單位(部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資格審查單位(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查結果,同時將需要補正的信息告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考試院公布實施。

8.在錄取過程中,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政策的,只享受壹項加分。

十、加強學籍管理與入學考試的銜接。

各區(市)縣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和成都市教育局的相關文件。所有初中的初中畢業生都要報名參加中考。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後,各區(市)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初中畢業生入學信息。市教育局將把各區(市)縣上報的報名數據和錄取數據作為計算初中鞏固率和高中升學率的依據,作為高中各類學校學籍管理的基礎信息。

十壹、加強領導,嚴格招生紀律。

區(市)縣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領導,確保本規定的貫徹實施。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機構、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個嚴禁”紀律規定,做到學校招生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和招生結果“八公開”。各類學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確保學生順利完成義務教育,切實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研究生院不得在誌願指導上誤導考生,嚴禁有償招生。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機構、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及時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做好宣傳工作。招生宣傳不得妨礙初中教育教學,嚴禁詆毀其他學校和其他各類教育。所有公辦和民辦學校不得舉辦自主招生考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記學生信息和錄取。

對在學籍管理和中考報名、考試、評卷、誌願填報、錄取等環節違紀舞弊的,將按有關規定從嚴懲處,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二。其他人

“5+2”地區以外,各區(市)縣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實施細則制定本地區中考實施細則,並於2022年4月1日前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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