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省政府辦公廳)
為貫徹施行《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結合我省實際,特編制《湖南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湖南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本《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指南》。
壹、主動公開
(壹)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和《湖南政報》上公開。此外,還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新聞發布會、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壹)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與服務管理辦公室;
辦公地址:長沙市湘府西路8號;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湖南省政府網站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所申請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請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業務。
3.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聯系方式。
(3)所申請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