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關於組織申報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補充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申報對象
(壹)註冊壹年以上的浙江居民企業;
(二)2019年度認定的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其證書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規定再次申請認定。
二、申報時間和程序
企業須在7月31日前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fwzxpc/),通過“企業培育”場景進入“高新技術企業業務入口”,按照《申報指南》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
三、申報註意事項
(壹)企業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提交的材料應清晰完整,按要求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涉密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上傳解密後的申請材料。
(二)根據《科技部關於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家科技局[2021]362號),營業執照等企業登記證書、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書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第壹輪評審不合格的企業需要參加復評的,可通過“企業培育”數字化場景,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申請材料,按照系統指導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復評申請。企業未通過復評的,符合異議申請條件的,可根據制度指引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處理申請。
(D)企業可以通過“企業培育”的數字化場景,查詢當地高層管理機構信息,咨詢相關政策要求。任何以公司通過審核或鑒定為由,騙取錢財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企業需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四。其他相關事項
(壹)為進壹步優化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由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向有關部門索要“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信息。需要提供2021 12當月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和申請時當月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2)為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管理的數字化改革,實現全生命周期的電子化管理,本次申報無需紙質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