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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信息披露的定義

定義:

會計信息披露是指企業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使用者決策的重要會計信息以公開報告的形式提供給信息使用者,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的關鍵在於披露是否真實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時以及披露的對象之間是否公平。

會計信息披露的起源和發展:

會計信息披露制度起源於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和委托代理關系的形成。17世紀,法國社會經濟不景氣,大量企業破產倒閉,引發債務風險空前爆發,企業倒閉所牽涉的債權人遠比股權人廣泛,因而法王路易十四簽署了世界上第壹個商業法典——《商業大法》,標誌著國家開始以法律的形式介入會計信息披露管制,要求企業必須同時向債務人披露相關會計信息。股份公司產生之後,股權所有者更為分散,而且隨著交易復雜程度提高、會計信息生成的專業化水平提高,股權所有者了解會計信息、直接監督企業經營的需求進壹步提高。1720年,英國南海事件引發英國股市全面崩盤,《1720年肥皂泡沫法案》由此誕生,確立了會計信息公開披露的雛型。1929年發生的經濟危機對美國乃至世界經濟產生巨大影響,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備受關註。1933年美國成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作為壹個獨立的管制機構進行會計信息披露管制,並授權美國會計師協會制定會計準則,填補了自律性行業規範和相關法律之間的空白,至此行業自律性規範管制、準則(制度)管制、法律管制的多層次會計信息披露管制模式形成,後相繼被其他壹些國家借鑒。

會計信息披露應具備真實性的特點:

1.有用性。

披露的信息在決策上有用,能夠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增加使用者對市場信息的了解,降低投資決策盲目性與風險。國際會計準則中提出:有用性是指,會計信息披露提供關於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方面的信息,這種信息對於很大壹批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是有用的。為上述目的而編制的財務報告可以滿足大部分使用者的***同需要。

2.相關性。

信息披露不能壹廂情願地主觀決定,而應當根據市場用戶的需求,規範信息披露的形式、數量和質量,也就是與信息使用者的目的和要求息息相關。為了使信息有用,信息必須與使用者的決策需要相關。當信息能夠通過幫助使用者評價過去、現在和未來事項或確認、更改他們過去的評價從而影響到使用者的經濟決策時,信息就具有相關性。

  3.可靠性。

披露信息必須可靠,不能錯誤引導用戶的判斷,不能進行虛假的誤導性的陳述,也不得有重大遺漏。要使信息可靠,財務會計報告中的信息必須在重要性和成本的許可範圍內做到完整。遺漏能造成信息虛假或令人誤解,從而使信息不可靠並且在相關性上留有缺陷。當信息沒有重要錯誤或偏向並且能夠忠實反映其所擬反映或理當反映的情況以供使用者作依據時,信息就具備了可靠性。

4.中立性。

真實的會計信息應當保持中立性。中立性是指會計人員形成會計信息的過程和結果不能有特定的偏向,不能在客觀的信息上附加某種主觀色彩以滿足特定信息使用集團的需要,否則信息的真實性就會受到質疑。如果為了達到預定的成果或結果,通過對信息的選擇和列報,使財務信息影響了決策或判斷,那麽財務信息就不是中立的了。目前許多企業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都與企業過於偏重當前利益、不能保持自己的中立性地位有很大的關系。

要深刻理解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本質,就必須認識到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不等於絕對精確性。從哲學觀念來看,絕對的精確是不存在的,我們只承認相對的精確。導致會計信息的相對精確的因素很多。比如,越來越多的經濟業務本身的復雜性提高,使信息披露規則的制定無法跟上這種發展;會計方法上的局限性,決定了許多會計信息處理只能追求壹定意義上的準確,例如折舊年限和殘值的估計;會計原則的要求使信息披露具備了模糊性,重要性原則要求忽略價值不大的信息,穩健性原則要求企業不能披露未來收益,“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使信息披露方式簡單化,“效益大於成本”的原則使企業放棄了為使信息披露更精確而進行的努力。比比皆是的相對的精確就意味著模糊性的普遍存在,意味著真實性只能被界定在壹定的範圍和界限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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