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和落實保密責任。
1.保密工作責任制主要包括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責任制、保密重點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責任制、保密信息系統管理維護責任制等。
2、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最重要的是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即主要領導是第壹責任人,應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組織領導責任,其他領導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
擴展數據:
符合保密重點部門和部位條件的機關、單位,應當按照壹定的原則和程序確定重點部門和部位;關鍵部門和部位的具體保密要求如下:
(1)機關單位分管保衛工作的領導負責定期研究安排保衛工作;
(二)建立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崗位責任制,與重點保密部門、部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將保密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人員;
(三)對在要害部門、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訓,進行保密資格審查,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4)根據部門和部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嚴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
(5)定期檢查重點部門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防範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組織查處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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