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登錄系統: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服務導航欄”的“網上登記”,沒有電子營業執照的企業,選擇“普通登錄”方式登錄系統。已經持有電子營業執照的企業,選擇“電子證書登錄”方式登錄系統。二、選擇類型:根據所辦業務,選擇“企業設立申請”、“企業變更申請”、“企業備案申請”或“企業註銷申請”業務類型。三、填寫信息:填寫申請相關信息,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或者已核準企業名稱查詢已有名稱預先核準登記的信息,然後補充完整頁面上企業登記要求填寫的其他信息。四、上傳文件:選擇所需提交的文件目錄,根據目錄顯示對應上傳已經簽字(蓋章)材料的PDF格式掃描件。五、檢查提交:對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進行預覽,再次確認填寫信息後,點擊“檢查”按鈕,系統會對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附件材料進行初步檢查,檢查通過後點擊“提交”按鈕,通過互聯網將申請業務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業務部門進行審查。六、查看反饋:登錄企業登記系統,點擊“我的業務申請”查看申請業務審查過程反饋信息:1、審查意見為“退回修改”的,業務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將申請的業務直接“刪除”。2、審查意見為“駁回”的,業務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3、審查意見為“擬同意”的,表示業務處於在審核中且沒有辦結,業務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七、現場交件:現場收到“預約材料提交時間”手機信息或查看系統業務辦理狀態為“已辦理成功”後,打印系統生成的文書及並其他材料到現場提交規定的紙質材料。八、領取執照:紙質材料被審查同意後,領取核準通知書、紙質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