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對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具備網絡安全基本知識。
3.加強對本單位信息發布和BBS公告系統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杜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
4 .壹經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活動的:
(壹)未經許可,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二)未經許可,刪除、修改或者增加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的;
(三)未經許可,刪除、修改或者增加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做好記錄,並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在信息發布的審核過程中,發現有下列行為之壹的:
(壹)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的。
(七)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公信力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不予公布,並保留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6.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與安全防範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與互聯網相連接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信息發布和登記系統
1.信息源接入時,應當落實安全保護的技術措施,確保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對於虛擬主機訪問的單元,系統要做好用戶權限的設置,不能打開其信息目錄以外的其他目錄的操作權限。
3.對受委托發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備案。
4.審查信息源單位提供的信息,不得有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
5.發現有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行為的,應當保存相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信息內容審計系統
壹要認真落實信息發布審核管理,杜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行為。
二、認真核對在本網站發布信息的信息源單位提供的信息,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內容。
第三,對BBS公告欄發布公眾評論的欄目建立完善的審核檢查制度,定期檢查,防止出現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言論。
四、壹旦發現本信息港用戶制作、復制、獲取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反抗,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和破壞民族團結。
4.煽動民族仇恨、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和教唆犯罪的。
7.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的公信力
9 .其他違反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絡中包含上述內容的地址和目錄或關閉服務器。並保留原始記錄,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用戶歸檔系統
壹、用戶在本單位辦理入網手續時,應填寫用戶登記表。
2.公司應指定專人按照《公安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單位備案表的通知》的要求,於每月20日前將濟南地區互聯網和公共多媒體通信網(離網權部分)新增或註銷用戶的檔案完整錄入微機,並打印兩份。
三、將本月新增、取消用戶分類統計,並更改電腦存檔數據,並打印副本。
四、每月20日前,將打印出的網絡用戶備案信息(2份)和統計信息(1份)發送至濟南市公安局。
安全教育和培訓體系
壹是定期組織管理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審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二、負責對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和管理辦法》,使其具備網絡安全的基本知識。
三是對信息源接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杜絕發布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信息內容。
四是不定期邀請公安機關相關人員開展信息安全培訓,加強對有害信息特別是含沙射影有害信息的識別能力,提高防範犯罪的能力。
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註冊和信息管理系統
1.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註冊和信息管理制度;
2.組織網絡管理員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網絡安全員的警惕性。
3.負責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4.建立電子公告系統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強電子公告系統的審核管理,杜絕BBS上出現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
1.認真審慎聘用版主,認真核實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記錄。
2.對各版聘請的版主實施有針對性的網絡安全教育,落實版主責任,提高版主的責任感。
3.版主負責檢查每個版本的信息內容。發現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立即刪除。情節嚴重的,做好原始記錄,報網管解決。管理員將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管理監督機構報告。
4.網絡管理員負責評估每個版本的版主。如發現版主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將給予警告,嚴重者予以辭退。
5.如果版主負責的欄目出現重大問題沒有及時解決,版主將被立即解聘。
6.強化網絡管理員職責,配合各版主工作,維護公告欄系統信息安全。
1.檢查應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審計管理制度》(見附頁)的標準進行。
2.如發現有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見附頁)的言論和信息,應立即刪除。情節嚴重的,應當保留相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3.負責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網絡管理員應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和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措施的研究,進壹步提高對網絡信息安全維護的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