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企業以外的生產、加工及修理修配企業新認定壹般納稅人為“臨時壹般納稅人”,期限為壹年。
臨時壹般納稅人,與壹般納稅人的管理沒有區別。壹年期滿後,符合標準轉為正式壹般納稅人。
輔導期壹般納稅人與臨時壹般納稅人區別。
1、實行“先比隊、後抵扣”的政策。輔導期壹般納稅人對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先比對,後抵扣”,“先比對,後抵扣”是指輔導期壹般納稅人企業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認證後,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將認證信息上傳至總局進行比對,總局比對結束後將比對結果下發各省市,各主管國稅局將比對無誤的信息通知輔導期壹般納稅人企業進行抵扣(壹般在認證的次月收到比對結果)。
帳務處理: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行稅額”二級科目。
企業認證後
借:庫存商品(或其他相關科目)
借:應交稅金-待抵扣進行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相關科目)
收到比對結果後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待抵扣進行稅額
對於等待比對結果的進行稅額部分,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並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24欄“本期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內填寫此行內容。
收到允許抵扣的比對結果後,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內填寫此內容。
相關行次的關系23行+24行-25行=3行
2、輔導期內只能使用千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每份價款最高開具9999.99元)且每月最高用量為25份,如果月25份不能滿足,增值稅專用發票增量時,要按照當月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額依4%的征收率預征稅款)。
半年輔導期結束後,符合規定的轉為正式壹般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