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集群註冊的優勢
1、結合現在註冊資本認繳制,創業者可實現零出資、無地址註冊開公司,將創業者的前期資金壓力降至最低。也符合現在國家推行“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的口號。
2、集群註冊是在政策允許的地區,多個靈活就業者在壹個地址上註冊為個體工商戶,獲得真正的個體工商戶身份,享受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實現低成本合法納稅。
3、相比於委托代征,集群註冊的優點明顯:政策明確穩定,開票能壹戶壹票,納稅記錄清晰可查等等,與委托代征的視同身份相比,無疑更加合規。
4、創業成本低,不需要獨立辦公地址。傳統的商業模式下,創業是離不開固定經營地址的,如今創業條件變得更加寬松,對於很多想要創業,但又沒有固定經營地址的人來說,集群註冊的優勢就十分明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