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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企業人力資源管控的四種模式

根據集團總部對下屬企業使用的人權集權與分權的關系以及實際應用中母子公司的人事管理控制,企業集團人力資源管控模式可分為分權型、集權型、參與型和委派型四種。當然,選擇必須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和集團管理的戰略目標來進行。

分散的人力資源管理和控制

在分散式人力資源管控模式下,總部人力資源部門只負責整個集團人力資源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對下屬機構人力資源政策和制度的審核,以及對集團人力資源信息的掌控。這種模式被壹般資本投資母公司和子公司所采用。

集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和控制

集中式人力資源管控模式是指整個集團內各級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需要由總部統壹協調實施,集團人力資源部門擁有絕對的管理權限。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受到總部人力資源部門的嚴格約束,是總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忠實執行者。從集團的多元化程度來看,多元化程度越低,越容易采用這種集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和控制;從集團規模來看,中小企業集團往往采用這種模式。

參與式人力資源管理和控制

參與式人力資源管控模式是根據集團的具體情況,通過談判等方式,盡可能控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壹些重要崗位,實現適當的人員控制。它是集權和分權的結合。在采用這種人力資源管控模式的企業中,總公司和下屬機構在人力資源管理職能上各有分工。通常情況下,集團負責整體的人力資源政策和子公司重要崗位的人事權利,而綜合部經理和普通員工的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則下放給子公司和分公司,使其擁有相對獨立的權限。

委托人力資源管理和控制

委派式人力資源管控模式的主體是母子公司集團企業,總部向集團下屬子公司委派關鍵人員,達到控制子公司的目的。比如財務人員的委派制,母公司通過對委派人員的管理,直接控制子公司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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