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3.申請年齡18至35歲。2023年,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最高學歷考試的,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
(1)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
(二)報考市及以下、法檢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報考2023年最高學歷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等職位的人員,報考公安機關法醫和監獄醫生、監獄和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心理矯治等特殊職位的人員,年齡放寬至35周歲。
(三)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
(四)報考選調生崗位的年齡,本科24周歲以下,碩士27周歲以下,博士30周歲以下,參軍年齡要求放寬至30周歲。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非本省常住戶口(學生)報考人員限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在職)並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特殊崗位人員除外)。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且必須在基層和生產壹線累計工作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聘的專門崗位的人員,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的在校學生,或戶籍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父母或配偶戶籍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在該地級市工作(含本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其中,部分縣招收戶籍學生或本縣學生。相應的戶籍要在家3年以上。
(3)2023年選調生職位的報考人員應為優秀全日制大學畢業生。
(四)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特殊崗位的,限於服務(入伍)所在地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地市或省直機關相關崗位,也可報考其他非特殊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