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監察委員會應當進壹步建立健全監察工作信息發布機制,在主流媒體和主要網站第壹時間發布監察工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流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監督。尤其是對於社會廣泛關註、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查辦等工作,監察機關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
民主監督壹般是指人民政協或者各民主黨派等主體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重點監督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社會監督壹般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輿論監督壹般是指社會各界通過廣播、影視、報刊、雜誌、網絡等傳播媒介,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形成輿論,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要把監察機關的自我監督與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構建日臻完善的監督和制衡體系,把監察機關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這些監督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依法監督與非法幹預不能混為壹談。監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監察權正是針對行政機關、社會團體或個人的非法幹預而言的。這是監察機關履行監察職能的重要保證。在實際工作中,監察機關要註意把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同無理幹擾、非法幹涉區別開來,自覺地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從而保證監察職權的正確行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監察法》
第五十三條:各級監察委員會應當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監察委員會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或者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監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詢問或者質詢。
第五十四條: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公開監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
第五十五條:監察機關通過設立內部專門的監督機構等方式,加強對監察人員執行職務和遵守法律情況的監督,建設忠誠、幹凈、擔當的監察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