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參與的目的是提高環境評價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反映受項目建設影響的公眾和有關專家的意見。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要求,開展民意調查和信息公開工作。評價單位應協助建設單位開展此項工作,並提供技術指導。
宣傳的目的是什麽?
1.使公眾了解項目建設的目的、規模、位置,以及項目建成期間和建成後對公路沿線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應采取的對策和措施,讓公眾發表意見,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以獲得公眾的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
2.通過當地人長期生活和居住環境的親身經歷和直觀感受,有助於分析該地區環境汙染的特點和各種環境因素的質量現狀水平,從而代表環境影響評價的客觀程度,保護公眾的切身利益。
3.公眾熟悉環境影響評價中涉及的自然環境、社會經濟、農業生態、生產生活要素等資源。邀請他們以公眾參與的形式參與環境資源保護措施的制定,了解他們的要求,可以使本次評估提出的環保措施更具可行性,保證措施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4.給予公眾對項目建設可行性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確保項目建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和諧統壹。
擴展數據: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
1,準備階段
研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區環境現狀初步工程分析和調查的有關文件,識別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素,篩選主要環境影響評價因素,明確評價重點,確定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的範圍和評價級別。
2.正式工作階段
進壹步開展工程分析、環境現狀充分調查與監測、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環境影響預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民意調查,以及減少環境汙染和生態影響的環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階段
分析總結正式階段獲得的各種信息和數據,從環保角度確定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給出評價結論,提出進壹步減輕環境影響的建議,完成報告。
環境影響評價是以環境監測技術、汙染物擴散規律、環境質量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和自然界自凈能力為基礎的科學技術。其功能包括判斷功能、預測功能、選擇功能和引導功能。
百度百科-建設項目環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