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基礎分值設定為70分。企業取得70分須具備下列條件:
1.首次參與評價或新設立的、在評價對象內的企業;
2.企業在我廳“住建雲”上信息完整,包括企業名稱、社會信用統壹代碼、取得資質、法人代表及聯系方式、辦公地址等;
3.企業和企業負責人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列為經營異常名錄。
二、建築施工企業當日信用評價分值組成部分:
1.基礎分;
2.不良信用;
3.良好信用分
法律依據:《關於對建築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
壹、評價對象
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具有建築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並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7〕241號)第四章有關規定,已列入黑名單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參與評價。
二、評價方式
江西省建築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采用“住建雲·建築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系統”(以下簡稱“評價系統”)自動評價方式。根據系統收集的企業基本信息、業績、納稅、獎勵和處罰等信息,每日計算出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結果,並在評價系統上向社會公布。
信用信息當日成功錄入,次日生效。
三、評價得分
評價系統每日公布建築施工企業的當日得分和上季度得分。具體計算公式為:當日評價總分=基礎分+良好信用分+不良信用分;企業上季度得分=企業上季度每日分值總和/上個季度總天數。
建築施工企業當日信用評價分值由基礎分、不良信用分和良好信用分三部分組成,滿分值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