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徐州醫科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報考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中***黨員(含中***預備黨員)。
(五)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應學位。
(六)年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之後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放寬至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後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幹部1年以上,主要學生幹部指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科協、藝術團副部長及以上幹部,學院分團委書記和副書記、學生會、研究生會部長及以上幹部,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
2.有1年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1年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計算學生幹部任職經歷、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
(八)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於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壹致。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壹)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2.資格初審:2月17日9∶00-3月1日16∶00;
3.陳述申辯:2月17日-3月2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月17日9∶00-3月2日18∶00;
5.繳費確認:2月17日9∶00-3月3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通過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報名成功後,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考核,報名費用壹律不退。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到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025-52616712。
具體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請及時關註。
(四)報名註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並在“考生簡歷”欄中補充填寫主要學生幹部任職經歷或工作經歷(須註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日),未填寫的視作無相關經歷。
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為短期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考核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並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壹個崗位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可更改報名信息。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招聘考試考核方式為:筆試、面試。
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要求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壹)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
2.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提前公布。
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沒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3.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
復審通過者參加面試。
如某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我校將組織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套以供核驗。
1.主要學生幹部或工作經歷證明:證明中須註明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班級、院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歷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歷由學校團委、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其他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證明;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
2.身份、政治面貌證明:有效身份證件,近六個月內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黨員(中***預備黨員)證明。
3.其他材料: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人員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國內)。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進行公布。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節嚴重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資格復審通過者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姓名、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進行公布。
請應聘人員隨時關註我校人事處網站,我校不再另外以電話或短信形式聯系考生。
(三)面試
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
面試方式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發布通知,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為70分。
(四)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總成績按如下方式折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滿60分及以上為合格,總成績不合格人員不予錄用。
若最終成績出現並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下壹環節人員。
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四、體檢、心理測試、考察
考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對體檢和心理測試合格人員由徐州醫科大學組織考察,並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如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排序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後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並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壹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屬於下列情況之壹者,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壹)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或協議)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協議)者;(二)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七、招聘工作監督
徐州醫科大學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6-83262246(工作日)、19352898813(工作日)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註冊、登錄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徐州醫科大學
2023年2月16日
徐州醫科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 – 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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