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x裏的“資助大學新生差旅費和短期生活費的程序”。
(1)應用。建檔立卡貧困學生考上大學後,應向研究生院申請新生差旅費和短期生活費補助,並填寫《榮縣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差旅費和短期生活費申請表》(附件1)。
(2)學校初審。學校先審核《容縣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差旅費和短期生活費申請表》(附件1)、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3)宣傳。經學校初審後,對符合享受大學新生差旅費和短期生活費補助條件的學生進行公示(附件2),公示期為7天。
(4)辦理銀行卡。確定資助的新生在資助部門發放的銀行辦理銀行卡;已經有助學金卡的學生,不需要辦理銀行卡。學生辦卡後,須將銀行卡號報學校資助處備案,並在榮賢學校2012《新生差旅費及短期生活補助銀行卡確認表》(附件5)上簽字,以核實確認銀行卡提供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
(五)總結報告。學校匯總路費補助人數,填寫《容縣學校2012年新生路費及短期生活補助發放審批表》(附件3)。《榮縣學校2012新生差旅費及短期生活費補助發放個人信息審批表》(附件4)、《榮縣學校2012新生差旅費及短期生活費補助銀行卡確認表》(附件5),連同《榮縣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差旅費及短期生活費申請表》(附件1)、錄取。
(六)審核簽發。資助部門對學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會將資金直接發放到學生的銀行卡上。資金發放後,學校負責收回學生入學費用收據復印件,並將繳費收據寄回學校備案),做好學生去向登記和資助統計工作,填寫《容縣2012貧困家庭學生畢業去向登記表》(附件6)、《2012貧困大學新生入學資助專項資金統計表》(附件7)。
(七)建立健全檔案和臺帳。學校每年將建立健全上述材料的檔案和臺賬備查,同時將學生去向和資助情況錄入廣西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