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報道十大精彩案例分別是監控盲區消失的女人、幾個肇事者、殯儀館不可能事件、金蟬脫殼案5:致命的4.3km、19年前的犯罪、暖氣管裏的木乃伊、31年前的兇手!8歲女友,26個手袋
案例1:監測盲區消失的女子的周期號:20140824。
壹個叫李紅的年輕女子走出廈門火車站附近的壹家商場後神秘失蹤,兩部手機都聯系不上。她的家人立即報警。
案例二:有多少作案人?
伊蘇諾。: 20150212
在各類命案中,犯人在現場留下的線索是警方鎖定兇手的重要線索。但在接下來的案件中,線索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警方的調查。
案例三:殯儀館的不可能事件
伊蘇諾。: 20131006
這個案例在《法律報道》中多次重播。“藝術來源於生活”這句話確實沒錯,因為任何壹個編劇如果能編出這樣的故事,他應該能得獎,能手軟。
案例四:金蟬脫殼。
伊蘇諾。: 20150119
2014年5月8日,江蘇徐州趙加積村村民早上6點多起床,發現村裏發生了可怕的事情——壹輛微型面包車側翻在村道旁的壹條幹溝裏,只剩下車架被燒焦。隨後,他們報了警。
案例五:致命4.3公裏
期數:20130406
有時候真的不得不相信“命在旦夕”這句話。犯罪現場的詭異和最終真相的簡單,絕對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案例6:19之前的罪
伊蘇諾。: 20130511
七歲應該是壹個孩子最純真的年紀。但是在12,1994年7月,壹個7歲的男孩經歷了他人生中最殘酷的壹天,他的人生軌跡被徹底改變。
案例7加熱管道中的木乃伊
伊蘇諾。: 20140406
2012 12 12,吉林遼源正處於壹年中最冷的季節,室外溫度只有零下30度。這壹天,壹名暖氣管道工來到某小區地下管道維修時,聞到壹股奇怪的腐爛氣味。於是他借著頂燈向黑暗狹窄的管道裏望去,只看到了讓他毛骨悚然的壹幕。
案例八:絕不放過妳——31年前的兇手!
伊蘇諾。: 20130901
第八個案子其實並不復雜,但是這個案子的刑警精神真的很讓人敬佩。而最精彩的是刑警和兇手的鬥智鬥勇。
案例九:8年前的女朋友
伊蘇諾。: 20130624
2013 3月15日晚,無錫警方正在清查轄區各類涉毒場所。當晚,根據群眾舉報,在出租屋內抓獲吸毒人員呂霄,繳獲毒品27克。
案例10: 26手提包
伊蘇諾。: 20140614
本案無已知受害者,但希望看帖的姑娘們能嚴格註意自我保護,不要在周圍冷清的地方任何壹條路上給陌生男子所謂的“幫助”。自重,遠離性侵。
擴展數據
法律報告的主持人
主持人:撒貝寧。
吳,湖北人,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1999 1,撒貝寧與法制報道,開創了中國法制節目的新形式,進入了觀眾的視野。撒貝寧的輝煌源於主持法制報道。[
主持人:盧壹鳴。
畢業於Xi交通大學,在12從事主持人工作。2009年開始主持法制報道欄目。2007、2012年中央電視臺“優秀主持人”,2008年全國“十大法制節目主持人”之壹。
主持人:淵源
她曾因主持北京電視臺的《第七天》和《與袁媛對話》節目而為觀眾所熟知。她的語言風格獨樹壹幟,開創了“說新聞”的先河。曾獲全國主持人金話筒獎、金鷹獎、播音主持作品壹等獎。
二、求近期《法制報告》20個典型案例?
1、2018年4月,河南省濟源市公安局接到線報,壹名叫呂家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男子經營行為涉嫌網絡傳銷組織。
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發現這是壹個涉及38萬人,覆蓋全國18個省市,涉案金額654388+08億元的特大傳銷案。警方提醒,傳銷就像賭博,害人也害己。不要被不法分子各種誇張虛假的宣傳手段所迷惑。(《法制報》20190412富豪神話《陸家川》)
2.前不久,媒體報道壹女子感冒不去看醫生。她只試著用新果汁治好,突然就死了。消息還透露,女性是如新公司的經銷商,平時有服用該公司產品的習慣。感冒有致命後果,壹桌子的保健品價格不菲。壹個忠實的產品推廣者,壹個沒有備案的果汁。能“治病”的果汁,法制報講。(法制報20190410能“治病”的果汁)
3.2018年9月9日,法制報道聚焦壹起未成年人網癮案件。在福建泉州某小區,壹名14歲的男孩因不滿母親和繼父限制打遊戲,趴在16號樓窗外的空調上長達6個小時。期間多次做出危險動作並試圖自殘,最後。少年還多次偷父母的銀行卡給他玩遊戲。
這是壹個極端的案例,但不容忽視的是,互聯網正在改變傳統的親子關系,而在這種改變過程中,很多父母並沒有及時改變。記者調查發現,這種現象在很多家庭都很普遍:家長手裏拿著手機,卻催著孩子趕緊寫作業,不要玩遊戲。
4.2017年8月,央視法制報道稱,滴滴出行司機王在駕車途中遭遇車禍死亡。王某家屬認為,滴滴出行公司作為滴滴出行公司網絡平臺的司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滴滴要求賠償時,涉及到滴滴出行公司等四家公司。滴滴出行公司相關人士解釋,滴滴出行平臺的實際運營人為杭州快智科技有限公司,而王與壹家名為江蘇幫忙服務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幫忙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滴滴出行平臺只提供了信息,司機在壹家勞務公司上班。
江蘇邦芒公司認為大數據,比如實時運營,都是代駕公司掌握的。他們只是線下招聘公司,招聘公司很多,不承認自己是王老板。直至浙江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企)主動承認與王存在勞動關系,並表示願意承擔70%的責任。
5.2065438+2008年3月28日,發現壹名男子躺在小區樓梯間,已無呼吸,但報案女子神色異常,前言不搭後語。
偵查員立即對該女子進行調查,發現該女子與死者是情侶關系,女子家中的血跡和酒瓶碎片揭示了案件真相。死者死因真相大白,但另壹起涉及他的毒品案突然中斷了線索,辦案民警再次尋找線索,終於在茶山發現了毒品的秘密。(法制報20190321毒戰)
6、2018 10 13晚,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臨安分局民警接到報警稱,轄區某廣場有壹名男童走失,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男孩在親戚面前被綁架,索要200萬贖金。電話裏的聲音令人擔憂。改變路線,躲避監控,卻不經意間泄露了蹤跡。如何解救被綁架的孩子,午夜搜救?法律報告告訴妳。(《法制報道》20190322午夜搜救)
7,2018 110 18,午夜高速公路,槍聲大作,嫌犯絕望。警察沖撞拒捕要抓的人是誰?面對警察,他們反抗得如此激烈。這些人做了什麽?警察第二次鳴槍後,更危急的情況發生了。開了壹槍警告,法律報告告訴妳。(《法制報》20190323鳴槍示警)
8.毫無征兆,年輕女子小美不辭而別,手機被屏蔽,下落不明。通過偵查追蹤,民警在監控視頻中發現,壹名不明身份的中年婦女將小美從住處帶走。危急時刻,壹個手機號暴露了中年婦女的身份,民警終於找到了小美的下落。不辭而別,法制報道告訴妳。(法制報20190324不辭而別)
9.* * *築愛巢,壹對戀人貸款買房。然而婚前兩人反目成仇,昔日戀人“老顏分道揚鑣”。兩年時間增值40萬,雙方互不相讓。《法制報道》講述“婚房”之爭。(《法制報道》20190325《婚房》之戰)
10,2018 14二月14下午17:00,廣東省揭陽工業園區人民醫院來了壹位特殊的病人。CT圖像顯示,這位患者的結腸中有壹束圓形異物。這樣的怪事,引出了壹個驚人的案例。被“吃掉”的翡翠,是法律報告說的。(《法制報》20190326被“吃掉”的翡翠)
11.上海的沈女士是壹家公司的財務總監,工作生活壹直很穩定。2016年9月,壹個突如其來的電話打破了她生活的平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她成了其他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壹張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就用來註冊了幾百家公司。被冒名頂替的苦惱,用法律報告來訴說。(《法制報》20190327苦於被冒名頂替)
12,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壹個十字路口發生了驚人的壹幕。在車禍現場,壹只小手引起了警察的註意。壹輛變形的電動車,地上躺著壹男壹女。監控錄像還原了事發經過。案件真相大白,開庭審理。壹場車禍,兩個家庭,他們將何去何從?盲區,法制報告訴妳。(法制報20190328盲區)
13和2017的夏天,永嘉警方發現了壹條新的毒品線索。之前因為警方對毒品的高壓管控,當地吸毒人員基本都去外地買毒品。那段時間,幾名被警方打擊的吸毒人員交代,他們最近從永嘉壹個綽號“美女”的當地人那裏拿到了“貨”,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各方面的證據表明,這個“美女”是個謹慎的慣犯。永嘉警方試圖追查蠶繭,最終將“美女”抓獲。(法制報20190330追求“美”(壹))
14,1998 10 10月9日,四顆毒奶糖毒死兩名少年。49歲的村民黎金連被認定為兇手,先後被吉安市中級人民和江西省高級人民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直到20年後,此案才被翻案,村民黎金連被判無罪。(法制報20190401“黎金連案”調查(壹))
15,2017 1.5,福建泉州壹座百年別墅,驚現壹男子暈倒。發現男子的地方叫99間,是上世紀20年代泉州華僑陳氏家族在村裏建的養老院。
這座老洋房已經被廢棄了,因為它已經很久沒人住了。當時報警的村民都住在老洋房附近,沒有人認識暈倒的男子。兩家醫院接力治療,不明男子生命垂危。到底是意外還是意外,誰來承擔監護責任,專家給出結論。誰釀的苦酒?法律報告告訴妳。(《法制報道》20190404苦酒是誰釀的)
16、2018年底,黑龍江省訥河市城區龍河鎮先鋒村外的壹片水田裏,多頭牲畜離奇死亡,被發現死在荒郊野外。獸醫在牲畜的胃裏發現了有害物質。刑偵人員認定這些牲畜是故意投毒,立即成立11.30專案組全力偵查。原來,小街坊激起了當事人的報復,故意投毒震碎玻璃,最終也難逃法律的制裁。(法制報20190411)
17、2018年4月,河南省濟源市公安局接到線報稱,壹名叫呂家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男子經營行為涉嫌網絡傳銷組織,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發現這是壹個涉及38萬人,覆蓋全國18個省市,涉案金額654388+08億元的特大傳銷案。警方提醒,傳銷就像賭博,害人也害己。不要被不法分子各種誇張虛假的宣傳手段所迷惑。(《法制報》20190412富豪神話《陸家川》)
18,2018 1月,恩施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壹名男子正在當地悄悄販賣。據吸毒人員反映,該男子貨源穩定,價格很低,引起了辦案人員的註意。這反映出恩施隱藏著壹個秘密販毒網絡,於是展開收網行動。(法制報20190413收網(壹))
19.有人在村子裏發現了壹個陌生人。他給孩子們分發冰淇淋,但要等到每個人都吃完冰淇淋後,才拿走所有的雪糕棒和包裝紙。警察找到了這個怪人,卻發現他自稱是虛無的親生父親。這個人是誰?這和被綁架有關系嗎?這壹期《永不失敗的國家》繼續告訴妳。(法制報20190408農村千萬不要輸)
20.中國明確禁止進口二手車,但令人驚訝的是,這些走私的二手豪車現在在互聯網平臺上公開出售,以吸引客戶。
央視《法制報道》欄目曾在2014播出壹檔名為《億元走私網》的節目,講述了廣西和廣東海關聯手破獲多個汽車走私集團的故事。壹組走私路線是從香港經越南芒街到廣西防城港,再到東莞黃江鎮。走私者白天在越南找人裝車上船,晚上偷渡到河對岸的中國。核心走私過程只需要幾分鐘。
第三,求20個法條舉報案例!!
每天晚上6點半以後,CCTV 4回歸播出《法制報道》節目。雖然他每天只有十幾分鐘,但內容豐富,耐人尋味,往往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今天“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合格嗎?”“這個話題,深深吸引了我。
壹個叫蕭冰的17歲男孩,因為考試成績低,害怕被父母打,幾次離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員送他回家。他告訴記者:“壹拿到考試成績,我就想到回家會挨揍,所以每次都偷偷離開。”
浙江已偵破壹批犯罪團夥。年齡最大的16歲,最小的12歲。都是學習成績不好。他們害怕被父母打,所以離家出走或者有的父母離婚沒人管他們。他們各自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兩年內作案100余起。當閃亮的手銬戴在他們手上時,每個人都流下了悔恨的眼淚。
其實我們也有自尊,也需要別人的尊重。犯罪孩子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知道孩子的自尊。這些父母沒有想到,這樣只會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導致離家出走,加深與父母的仇恨。
雖然我們還年輕,但我們也知道人與人之間應該互相尊重。如果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多少年的遺憾可以挽回!
第四,尋找近期20個典型的法制報道案例。
主持人:首先,我們需要成立嗎?姜昆:我認為這個合同是有效的,因為它本質上是壹個贈與合同,只要雙方達成協議,他和被告都是無效的。趙周:我認為這是既定的。這是壹份有條件的贈與合同。學術協議壹旦達成,合同即成立。陳集益:合同分為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如果沒有書面證據,即合同“毫無根據”,又怎麽能說合同成立呢?劉:還有壹個口頭合同。就像妳剛才說的,合同在滿足壹定條件時成立,即使沒有書面合同,也應該生效。劉:合同法規定,標的物在轉讓前可以撤銷。在壹個案件中,被告因損失無法捐款,在共同損害增加他人利益的情況下,也可以撤銷合同。所以我認為這是成立後單方撤銷的行為,是法律允許的。劉:我認為雙方都有維護合同的義務,被告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3月29日晚7點,由瀘州醫學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舉辦的“典型案例討論”在法律系模擬審判成功舉行。劉霞老師和所有誌願者都參加了這次學習到的知識,並就檢方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等相關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在肯定大家意見的同時,劉老師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整個活動氣氛熱烈,語言的交鋒,思想的碰撞,都展現了法律援助誌願者的風采。主要問題是,這個合同成立嗎?姜昆:我認為合同成立是因為它是壹份禮物。陳集益:原告已經達成協議,所以我認為這是成立的。這是壹份有條件的合同。只要雙方達成壹致,合同就成立。陳集益:合同分為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沒有證據。怎麽能說契約成立呢?劉:嗯,當滿足壹定的條件時,合同就成立了,即使沒有書面合同,也應該生效。轉讓前壹切都可以撤銷。在該案中,被告因虧損而無法捐款。如果嚴重損害了合同,增加了他人的利益,我認為是成立後單方撤銷的行為。對於這個契約,雙方都有義務,也都有維護這個契約的義務。因此,被告無權單方面撤銷。雙方已達成協議並相互承諾,原告為此已將平房折疊並借款50萬元,可見原告已用行動履行了合同,中文:這是附條件贈與合同,本合同執行。房屋貸款被轉換,但捐贈者停止捐贈。雖然贈與人的行為對受贈人產生了影響,但這是贈與合同。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所以贈與人不能履行承諾。所以幼兒園屬於公益性質,合同法規定公益性質,社會效益優於捐贈人利益,合同市場不能隨意撤銷,不能撤回。例如,陸天華承諾向陸毅捐贈654.38+0萬元,但陸天華捐贈654.38+0萬元後,依據《合同法》第654.38+0.88條卻很難做到。劉:規定“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是壹個關於請求權的問題,這是法律賦予的,但只要是請求,法律是不會同意的。段薔:贈與合同是基礎。首先,捐獻者必須有這個能力。但贈與人喪失贈與能力的,壹定不是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贈與財產的損失。合同可以被撤銷。趙周:根據《合同法》第192條規定,因對趙周造成嚴重損害可以撤銷:壹個月人少,我認為應該理解為:受贈人嚴重損害贈與人利益。劉:我認為妳的理解是不正確的。劉認為,被告可以單方解除合同,這違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則。既然雙方都有義務,怎麽能單方面取消呢?主持人:基本上大家對合同的成立都沒有異議。關於其成立後能否單方面撤銷,目前仍存在較大分歧。被告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如果是,應該承擔什麽樣的責任?張:我認為,從合同的性質來看,是壹種義務贈與合同,被告應當對原告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辛東平:從原告的壹系列行為來看,包括房屋拆遷貸款,他已經承擔了義務。即使被告沒有能力捐款,不必履行承諾,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林雷:《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屬於公益性質,贈與人不得在交付前撤銷財產,第195條還規定,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妳不能再履行妳的贈與義務。該案中,被告遭受嚴重損失,無力進行捐贈,原告又拿出已經履行義務的房屋貸款,被告造成損失。這個責任應該由被告承擔,這是締約過失責任。蔣尚峰:我認為被告不負責任,因為被告的撤銷權是法律賦予的。雖然看似不公平,但這種現象在實踐中經常發生。劉:我個人意見是應該對原告負責,但不是強迫被告履行合同,捐款654.38+0萬。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調解。劉:被告沒有違約,因為是贈與合同,所以贈與人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鄭璇:如果捐贈人的權利得到保障,那麽受贈人的權利能否得到保障?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被告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主持人:大部分同學覺得被告應該對原告負責,也有同學提出了解決方案——調解。接下來我們來聽聽劉霞老師的觀點。劉霞:合同成立與否是壹個關鍵。如果合同成立,是關於什麽的?合同類型的確定往往與案件處理的結果有很大的關系。大多數學生認為這種締約過失責任合同是壹種允諾合同,所以成立。我個人認為,自然人贈與的大部分被視為實際合同。在該案中,被告因遭受損失而無法捐款。強迫被告履行承諾有些不妥。因為是實踐合同,所以只有當事人約定標的物或者完成其他實際給付,才能訂立。也就是說,即使雙方達成協議,條件也欠缺,所以合同不成立。在什麽責任上,提壹個締約過失責任,那麽締約過失責任是什麽呢?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壹方因其故意或過失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發生在合同成立後,就是違約責任,案例顯而易見。雙方還在協商,就是還沒有成立。但原告認為被告會履行承諾,所以提前履行了義務,將平房拆除並償還了借款。這是基於原告對被告的信任。因被告無力捐贈,給原告造成損失,該損失的責任應由被告承擔。合同法上稱之為信賴利益的喪失,是指相對人因壹方先前的行為而產生合理的信賴,可以加於信賴行為人,以維持和尊重其所引起的信賴義務。if]]&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