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系稅控單位。如果在他們的指導下仍然不能操作,將被送到指定的地方進行檢查。如果不能用,會要求更換。
2.納稅人需要攜帶稅控設備、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剩余空白增值稅發票到主管理稅務機關進行變更和開具操作。
二。更換稅控面板的註意事項:
1.壹般納稅人如需更換稅控面板,請在備案回寫後進行,以免影響企業增值稅申報。
2.更換稅控面板前,請確認發票已上傳至稅務局。
3.如果有尚未開具發票的空白發票,請記錄發票代碼和編號段編號。新盤發出後,需要請稅務局人員手動退還空白發票,並重新讀入新盤。剩下的空白發票需要拿到稅務局核實。
4.開票電腦將稅控面板的補發文件復制到u盤,用於將開票系統的票證數據恢復到稅務局。
5.如果本月已開具發票,請攜帶稅控面板到稅務局復印本月(非征收期)的發票數據,復印當天不開具發票,因為復印只能在前壹天進行,避免數據遺漏。
6.更換新盤後,去稅務局問稅務人員:①發行新盤?(2)補辦稅控面板,需要使用帶有補充文件的u盤。③手動退還空白發票,重新讀取新發票。